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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国际减灾十年

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的通知


国办发〔2000〕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我国开展减灾工作的需要和联合国有关决议的精神,国务院决定将“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其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国家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活动,指导地方开展减灾工作,推进减灾国际交流与合作。

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司马义·艾买提(国务委员)

副主任:多吉才让(民政部部长)

    徐荣凯(国务院副秘书长)

    王光亚(外交部副部长)

    郝建秀(国家计委副主任)

    石万鹏(国家经贸委副主任)

    邓楠(科技部副部长)

    范宝俊(民政部副部长)

    高虎城(外经贸部部长助理)

委 员:张保庆(教育部副部长)

    张广钦(国防科工委秘书长)

    罗锋(公安部副部长)

    高强(财政部副部长)

    孙文盛(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叶如棠(建设部副部长)

    刘志军(铁道部副部长)

    胡希捷(交通部副部长)

    娄勤俭(信息产业部副部长)

    周文智(水利部副部长)

    刘坚(农业部副部长)

    殷大奎(卫生部副部长)

    祝光耀(环保总局副局长)

    张海涛(广电总局副局长)

    卢春恒(统计局副局长)

    周生贤(林业局副局长)

    陈宜瑜(中科院副院长)

    汤泉(地震局副局长)

    李黄(气象局副局长)

    冯晓增(保监会副主席)

    尚恒春(总参作战部副部长)

    常志海(中国科协书记处书记)

    王立忠(红十字总会副会长)

    马福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副主任)

秘书长:范宝俊(兼)

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民政部,办公室主任由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李本公担任。今后,委员会成员调整,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我国是自然灾害多发的国家,做好减灾工作对于实现我国跨世纪发展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减灾工作的领导,广泛深入地开展减灾活动,加强减灾科学研究和应用,增强国家综合减灾能力,提高全民减灾意识。各地要把减灾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减灾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         

二○○○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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