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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南山矿区更名为南泉区的批复


                                             民发〔1999〕23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将乌鲁木齐市南山矿区更名为乌鲁木齐市南泉区的请示》(新政发〔1998〕55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乌鲁木齐市南山矿区更名为南泉区。

                                       民 政 部

                                         一九九九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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