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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撤销隆格尔等五县的批复


                                             民发〔1999〕54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撤销隆格尔等五县的请示》(藏政发〔1999〕22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隆格尔、盐井、碧土、妥坝、生达五县。

                                     民 政 部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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