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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停止执行有关国务院

及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的通知


国办发〔2001〕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切实履行世界贸易组织协定规定的义务和我国对外承诺,经国务院批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本通知附件所列国务院及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附件:国务院决定停止执行的国务院及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目录(34件)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国务院决定停止执行的国务院及

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目录

(3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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