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
国办发〔2003〕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10号)精神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温家宝(国务院总理) 副组长:曾培炎(国务院副总理) 成 员:胡振民(中宣部副部长) 马 凯(发展改革委主任) 周 济(教育部部长) 徐冠华(科技部部长) 张云川(国防科工委主任) 李德洙(国家民委主任) 金人庆(财政部部长) 张柏林(人事部部长) 郑斯林(劳动保障部部长) 田凤山(国土资源部部长) 汪光焘(建设部部长) 刘志军(铁道部部长) 张春贤(交通部部长) 王旭东(信息产业部部长) 汪恕诚(水利部部长) 杜青林(农业部部长) 吕福源(商务部部长) 孙家正(文化部部长) 高 强(卫生部常务副部长) 张维庆(人口计生委主任) 周小川(人民银行行长) 谢旭人(税务总局局长) 解振华(环保总局局长) 徐光春(广电总局局长) 周生贤(林业局局长) 万学远(外专局局长) 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发展改革委单设机构。马凯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春正、李子彬、段应碧、王志宝任办公室副主任,李子彬负责日常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