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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

人 民 政 府 驻 地 迁 移 的 批 复


民函〔2003〕76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苏政发〔2002〕151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驻地由洛社镇迁至堰桥镇。搬迁经费由你省自行调剂解决。

民 政 部          

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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