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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3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 民     

            团     

二○○四年三月十四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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