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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万州区
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国函〔2005〕5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万州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渝府文〔2004〕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驻地由太白岩街道迁至陈家坝街道。搬迁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

国 务 院           
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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