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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厦门出入境
检验检疫局升格为正厅级直属局的复函

                            国办函〔2006〕54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请求调整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规格的请示》(闽政文〔2003〕53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升格为正厅级机构,隶属质检总局,不增加人员编制。
  其他有关事宜,请你们与有关方面协商办理。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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