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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部际联席会议的通知

                            国办发〔2007〕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经国务院同意,成立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 仪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田成平  劳动保障部部长
      项兆伦  国务院副秘书长
  成 员:张 茅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袁贵仁  教育部副部长
      李立国  民政部副部长
      王 军  财政部副部长
      胡晓义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
      马晓伟  卫生部副部长
      惠鲁生  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吴 刚  中医药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在劳动保障部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劳动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的负责同志担任。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七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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