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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558 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人选,任命崔世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于2009年12月20日就职。

总 理  温家宝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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