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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福州市科技园区更名为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国函〔2014〕31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恳请将福州市科技园区更名为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闽政文〔2013〕2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福州市科技园区更名为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国 务 院      
201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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