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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 75 号

  现公布《关于废止〈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局 长  张 茅    
2015年6月29日   

 

关于废止《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的决定

  为了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和保障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发〔2014〕65号)的要求,经商商务部同意,现决定废止《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2008年8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令第35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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