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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28 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16年4月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93次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尹蔚民

                                              2016年4月12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现行有效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规所替代、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已不适用等情形的15件规章予以废止。现将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予以公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序号

制定机关

规章名称

文号

施行日期

1

劳动部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劳安字〔19902

1990.1.18

2

人事部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

人调发〔199019

1990.9.8

3

人事部、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人计发〔199020

1990.11.9

4

人事部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

人调发〔199218

1992.10.16

5

人事部

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工作实施办法

人职发〔19942

1994.1.11

6

劳动部

就业训练规定

劳部发〔1994490

1995.1.1

7

劳动部、国家体改委

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工资管理规定

劳部发〔1994497

1995.1.1

8

人事部、财政部

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指标挂钩暂行办法

人计发〔199551

1995.4.24

9

人事部

国家不包分配大专以上毕业生择业暂行办法

人发〔19965

1996.1.9

10

人事部

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

人发〔199648

1996.5.27

11

人事部

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

人发〔199670

1996.7.31

12

劳动部、国家经贸委

企业职工培训规定

劳部发〔1996370

1996.10.30

13

人事部、公安部、国家粮食储备局

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后调整办法

人发〔19977

1997.1.8

14

人事部

人事统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人发〔199778

1997.10.1

15

人事部

公务员申诉案件办案规则

人发〔199876

1998.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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