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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 36 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第3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陈政高    

2017年5月31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的决定


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8号)。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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