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气象局关于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意见


气发〔2017〕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气象防灾减灾救灾是气象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国家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是国家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指导各级气象部门做好新时代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更好地发挥气象在国家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作用,提出以下意见。

一、党的十九大和《意见》对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的新要求

党的十九大指出,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意见》提出,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意见》相关要求,做好新时代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求气象部门在发展理念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意识;在工作目标上,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两个阶段”战略安排,着力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气象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在体制机制上,以“两个坚持、三个转变”为指导,突出完善统筹协调、属地管理、综合减灾、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的体制机制;在能力建设上,强化灾害监测预报、突发灾害预警、灾害风险防范、灾后救援保障和灾害依法管理能力,提高科技支撑水平,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在重点任务上,强化重点地区、重要行业、重大工程的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统筹谋划城市、乡村、海洋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点做好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能力提升和应用;在保障措施上,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保障,加大经费投入,强化人才保障。

二、新时代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发展思路

(一)气象在国家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中的职能定位

促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迫切需要把气象防灾减灾救灾作为治邦安国的一件大事,摆在气象事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摆在国家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好新时代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需要找准部门定位,明确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的发力点,充分发挥气象部门在国家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中的监测预报先导作用、预警发布枢纽作用、风险管理支撑作用、应急救援保障作用、统筹管理职能作用、国际减灾示范作用。

(二)新时代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发展思路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意见》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构建新时代气象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切实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协调发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增强全民气象灾害意识,提升公众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统筹城市、乡村、海洋、重点区域气象防灾减灾救灾,提高全社会抵御气象灾害综合能力。

坚持预防优先,综合减灾。高度重视减轻气象灾害风险,充分发挥监测、预报、预警、风险评估和科普宣传等工作在减轻气象灾害风险中的作用。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强化统筹协调,推进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领导和主导地位。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等各领域的协同配合,加强气象部门与防灾减灾救灾各部门的联动,形成全社会的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合力。

坚持依法履职,科学减灾。坚持法治思维,依法行政,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强化科技创新,推进新技术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中的应用,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支撑能力和水平。

坚持开放合作,共建共享。推进国际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合作,开展全球监测、全球预报和全球服务,共商、共建、共享“一带一路”气象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参与全球气象灾害治理。

3.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是建成适应国家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要求的新时代气象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风险防范、灾后救援保障、依法管理能力显著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制度体系完备,气象防灾减灾救灾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坚实保障。

到2020年,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明显提升,建成新一代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95%以上,形成覆盖面广、针对性强的气象灾害综合风险地图,气象灾害风险防范制度逐步健全,全民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显著增强,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城市、乡村、海洋和重点区域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均衡发展,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明显降低,全社会抵御气象灾害综合防范能力有效提升。

到2035年,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和水平大幅跃升,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定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全球气象灾害治理的中国贡献力和影响力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

三、建设新时代气象防灾减灾救灾体系

新时代气象防灾减灾救灾体系以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为目标,以发挥监测预报先导、预警发布枢纽、风险管理支撑、应急救援保障、统筹管理职能、国际减灾示范等六大作用为着力点,由监测预报预警体系、预警信息发布体系、风险防范体系、组织责任体系和法规标准体系五大部分构成。

(一)建设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

1.建设立体化全覆盖的监测网络。建成由地基、空基、天基观测系统组成的多尺度、无缝隙、全覆盖的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网,实现对重点区域主要气象灾害的全天候、高时空分辨率、高精度的综合立体连续监测。丰富观测手段,充实观测项目,提高观测精度,增加台站密度,提高气象灾害高发区和易发区、西部地区、资料稀疏区和国家重要基础设施沿线气象灾害监测能力。建立遥感应用体系,支撑精准化气象灾害预报预警。

2.发展无缝隙智能化的网格预报。建立从分钟到年的无缝隙精细化气象预报业务,提升灾害性天气预报能力,提高气象灾害预见期。构建以数值模式为基础、以资料同化和数值预报解释应用技术为支撑的客观化精准化预报技术体系,发展基于位置的全球格点化天气预报技术,提高气象灾害预报精准度。构建敏捷响应需求、时间空间可调、云计算技术充分利用的智能预报系统,提高气象灾害预报智能化水平。

3.发展基于影响的预报预警。发展客观定量化致灾临界气象条件分析技术,细化气象灾害对敏感行业定量化风险评估指标,建立致灾临界阈值指标体系。加强基于致灾阈值的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以及城市内涝气象风险预警业务能力建设。发展基于影响的专业气象预报业务,强化支撑航空气象、海洋气象灾害、海陆交通运输以及气候灾害风险评估等领域的分析预警预报。

4.发展面向决策的智慧服务。从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基础设施、能源供应、航运交通、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生命线安全运行影响和防灾减灾救灾安排调度着手,应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搭建气象大数据人工智能(AI)算法平台,推进气象数据与多领域数据的融合应用,建设气象灾害决策指挥支撑平台,为决策者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持,在决策气象服务领域实现智能化突破。

5.提高面向全球的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大力推进世界天气中心(北京)、亚洲沙尘暴预报专业气象中心、区域台风预报中心等国际中心建设。积极参与国际多灾种早期预警系统计划、全球气象预警系统亚洲区域预警系统建设。组织实施中国-中亚、中国-东南亚极端天气联合监测预警合作及海洋气象联合观测,开展中亚气象能力提升试点建设,积极推进南海台风监测预警平台建设。

(二)建设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制机制

1.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围绕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第一声音、权威声音”的目标,聚焦预警信息汇集与发布两个环节,建设基于云架构的新一代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实现预警信息第一时间精准直达政府决策者、部门应急责任人、企事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汇聚各部门各类预警信息、风险信息、应急责任人信息和基础信息,发展基于大数据的突发事件综合风险分析与预警决策支持系统,为各涉灾部门灾害管理提供数据分析服务。加强新技术、新媒体在预警信息发布中的应用,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核心技术能力。

2.健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机构。健全国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运行管理机制,强化国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对各涉灾部门预警信息发布的协调职能,对全社会预警信息发布的社会管理职能,以及对国家、省、地市、县预警信息发布机构的业务管理和指导职能。推进省、地市、县三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机构建设,实现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专门机构在省级的全覆盖,落实机构人员编制及运行费用。

3.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制度。建立健全预警信息社会再传播机制,与新闻广电、工信、移动通信运营部门的预警信息传播机制,重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短信全网发布机制。推动预警信息发布融入政府公共信息发布体系。建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部际协调沟通机制,以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重点地区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叫应”机制。

(三)建设气象灾害风险防范体系

1.提高气象灾害风险防范能力。制定不同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实地调查技术标准,建立全国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数据库,编制分灾种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图,形成全国数字化气象灾害风险地图。发展定量化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方法和模型,提高气象灾害风险实时动态研判能力。完善暴雨强度公式,促进其在海绵城市建设的应用。开展对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灾害多发性及其影响异常性的风险分析和评估。推动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在保险、期货等行业的应用,为开发气象灾害保险险种、保险费率厘定、保险查勘理赔等提供技术支撑,充分发挥气象灾害救助积极作用。

2.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风险防范制度。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制度,全面掌握气象灾害风险空间分布。建立重大灾害性天气停工停课停业制度,遇到重大灾害时相关单位可采取临时停工停课停业等措施。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规避城市规划和建设、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以及安全生产中存在的气象风险。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标准的研制和实施,提升气象灾害高风险区域内乡村、学校、医院、居民住房、基础设施的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建立气象灾害风险分担和转移机制,开展重大灾害保险气象服务。

3.强化气象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加强气象服务公众期望值管理,合理引导公众预期。制定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建设规范,探索完善气象防灾减灾自救互救的演练模式。支持企业建设面向公众的气象灾害防御培训演练和自救互救体验馆,推动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人员密集场所普遍开展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群众性应急演练。完善政府部门、社会力量和新闻媒体等合作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推动将防灾减灾救灾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四)建设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组织责任体系

1.构建与综合减灾相适应的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组织体系。推动将气象灾害应急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能纳入地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领导机构职责。明确乡(镇)级政府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管理职能,探索实现区县级气象主管机构的全覆盖、乡镇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职能法定的全覆盖。建立“网格化管理、直通式服务、多元化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基层网格化组织体系。统筹建设“多员合一”的基层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气象信息员服务和管理平台,建立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备案制度。

2.构建与属地责任相适应的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体系。加强各级党委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政府主导机制,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强化气象部门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气候可行性论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人工影响天气、防雷减灾的监督管理。健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部门联动机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联动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建立健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参与机制。探索建立与属地管理为主原则相适应的气象防灾减灾救灾水平评估机制,面向各地各部门的气象灾害防御措施落实定期督查制度,推动将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

3.完善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统筹协调机制。建立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资源统筹机制,以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为抓手,基于“一张图”、“一张网”要求,推动部门间的资源统筹和共建共享。充分发挥区域中心作用,加强区域防灾减灾救灾基础设施统筹、资源信息统筹、技术人才统筹。建立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协调机制,以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为指导,建立不同部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部署、应急指挥、舆情应对的联动协同机制。建立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多部门技术合作机制,建立多部门联合会商、联合制作、联合发布制度,发展学科交叉融合的气象防灾减灾救灾技术。

4.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企业、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与义务。探索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团队标准、行为准则,鼓励支持、引导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志愿者的组织化和普及化,搭建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志愿者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的服务平台。重视以社区为中心的气象灾害管理,提高社区对气象灾害的自我管理能力。探索气象防灾减灾救灾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5.完善气象防灾减灾救灾长效发展机制。明确各级气象防灾减灾救灾事权,完善相应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强化各级财政对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的保障能力。探索成立国家和省级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的业务技术服务专门机构。推动各级政府出台支持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的政策文件。结合本地气象灾害特点,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五)建设气象防灾减灾救灾法规标准体系

1.健全和完善气象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立法顶层设计,制定气象防灾减灾救灾中长期立法规划,建立气象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执行效果评估制度。积极推动《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修订,推进分灾种的重大气象灾害防御以及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管理等相关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立法工作。加快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地方性法规建设,健全气象法治宣传教育机制。

2.建立和完善气象防灾减灾救灾标准体系。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标准体系框架研究,建立气象灾害防御领域系列标准项目计划库,分类制定高风险区气象灾害防御规范、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指标体系、重大工程建设可行性论证规范以及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应急管理、风险管理标准,积极参与制修订城市排水、建设工程防雷、防风、防冻、防高温等技术标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标准的应用执行和实施反馈,大力促进气象灾害防御标准在实际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发挥好作用和效益,不断提升气象灾害防御标准质量和适用性。

3.强化气象防灾减灾救灾预案的制修订。推动修订《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明确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制定针对性高速公路、海上航运等安全的大雾、大风等交通安全专项政府应急预案。参与相关部门的地质灾害、海洋突发自然灾害、地震、危险化学品泄漏、通信保障等政府专项预案的制修订。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

四、实施气象防灾减灾救灾七大行动

做好新时代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要以提升监测预报预警、预警信息发布、风险防范、统筹管理和依法履职等五大能力为重点,实施七大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行动,实现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在城市、乡村、海洋和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均衡发展。

(一)实施城市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行动

提高社区天气应急准备能力。发展精细到社区的智能网格化预报,建立社区“网格化管理、直通式服务、针对性响应”的气象灾害分区预警、快速发布和联动响应体系。加强社区和公众灾害自我管理能力,动员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建立社区气象灾害防御定期演练制度。提高城市天气风险防范能力。强化城市运行安全气象保障,加强多灾种早期预警系统建设,将气象服务融入城市“生命线”运行管理体系,实现对城市气象灾害的快速响应、分区预警、避灾指导,做好大城市高影响天气的气象服务。提高城市气候风险防范能力。开展城市规划和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提高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对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能力,保障城市气候安全。开展城市布局和城市功能分区的气候效应评估,提升城市群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二)实施乡村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行动

充分发挥气象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基础性保障作用,构建以县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机构为主体,以乡镇气象工作站为单位,以自然村、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次生灾害易发区等责任区为网格的基层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组织体系,推动基层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职能法定化,实现乡村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组织责任体系全覆盖。发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作用,推动防灾减灾救灾预警信息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县级气象部门传播到乡镇协理员、村信息员、各网格负责人直至入户的乡村气象预警信息传播网格,实现乡村气象预警信息精准到人。强化乡村气象灾害风险识别和预防,绘制乡村气象防灾减灾救灾风险地图,建立乡村气象灾害风险防范标准和制度,针对农村高敏感天气建立精细到乡镇的预报预警产品体系和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体系,提高乡村气象风险防控能力。切实发挥气象服务在脱贫攻坚中“趋利避害、减灾增收”的作用,优先构建贫困地区乡镇全覆盖的气象灾害监测网和行政村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优先强化贫困地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智慧农业气象服务能力建设,扎实开展贫困地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森林草原防火、旅游资源开发等气象服务,提升气象助力精准脱贫攻坚能力。

(三)实施海洋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行动

围绕建设“海洋强国”,强化台风、海上大风、海上强对流、海雾、海冰等气象灾害预警服务和综合风险分析,提高海洋经济发展服务,提高渔场、养殖场等特定海域灾害影响评估能力,发展海洋气候资源开发服务,规划建设海洋风能、太阳能资源专业观测网及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围绕国家“走向深蓝”,加强海洋权益维护气象保障服务,面向国防建设和重要岛屿开展单点气象保障服务,面向对“海上丝绸之路”等重要海域开展静态海区气象保障服务,面向军事巡航和演习、科考调查等船舶的航行动态海区开展航线设计等预报服务。加强远洋导航气象服务,研发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气象导航技术。

(四)实施重点区域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示范计划

开展国家重点城市群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示范建设。开展雄安新区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示范,建设雄安新区防灾减灾救灾气象中心。加强京津冀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围绕城市群规划布局建立协同立体观测网,提升数值预报等技术支撑能力和大城市群精细化预报预测水平。开展长江经济带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示范建设。建设水上航运安全保障支撑服务系统,搭建航运交通气象数据信息汇聚共享平台,完成长江航道、大型湖泊气象灾害普查,构建航道安全运行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开展基于风险等级的长江航道气象预警业务。

(五)实施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提升行动

强化预警信息汇集与发布。打造新一代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实现预警信息、应急防御与提示信息、科普信息的采集和发布。推进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多部门、多灾种信息汇集与部门共享应用,建设综合风险分析与预警决策支持系统。推进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向基层延伸,预警信息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强化预警信息传播与应用。面向政府与应急责任人实现预警信息快速、准确送达。面向应急救灾及企事业单位开展基于影响的预报预警,支撑各级政府组织防灾救灾的决策指挥过程。面向基层乡村确保预警全覆盖,针对偏远农村、牧区、山区、海区等,依托风云卫星、北斗卫星等先进通信技术,解决预警信息传播“最后一公里”难题。强化预警信息发布综合管理。建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全业务、全流程的监控与可视化展示系统。建设预警信息发布效果评估系统,健全预警信息发布标准规范体系,制订预警系统平台技术类标准、应用对接类标准、安全管理类规范。

(六)实施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行动

提升空地一体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推进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程建设,重点发展精准高效的人工影响天气飞机作业和探测能力,加快火箭高炮等地面作业系统升级换代和作业站点标准化建设。加强区域统筹能力,发挥国家指挥、区域联合的协作机制,提高重大服务作业效率。发展新型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体系。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计划、条件预报、监测预警、指挥实施、效果评估“五段式”业务流程。加快与基本气象业务系统对接融合,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业务运行效率和支撑保障。提高科学作业指挥水平,建设互联互通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平台和装备物联网实时监控系统。推动人工影响天气科技创新。建设人工增雨雪、防雹等国家级试验示范基地,持续开展作业试验研究。加快研发人工增雨雪作业指标体系和识别技术,发展防雹等其他作业技术,优化作业效果评估。加快新资料新技术应用,推进新型探测资料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和效果评估中的应用。

(七)实施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传能力提升行动

提高科普宣传业务服务能力。建设国家、省、地、县四级一体化的全国气象科普宣传共享和传播平台,全国气象舆情监测分析研判系统,以及全国气象新媒体矩阵。推进气象科普宣传产品创新研发和供给侧改革,强化3D技术、虚拟现实等关键技术应用,形成一批有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的优秀宣传科普作品。开展科普宣传品牌示范。打造全国气象科普宣传品牌,建设实体气象科普基地、虚拟体验馆和数字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教平台,在全国范围内形成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科普教育基地联盟。将气象防灾减灾救灾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和中小学科学教育体系,建设气象科普进校园示范项目。加强科普宣传影响力定量评估。建立健全气象科普宣传定量评估标准体系。加强气象科普宣传各项工作的监测和评估工作,构建客观、定量的科普宣传评估体系,提升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省(区、市)气象局和国家级业务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组织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部署推进新时代气象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具体举措并抓好落实。有关职能司要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和考核评估。

(二)强化科技支撑

建立气象防灾减灾救灾高端智库,探索成立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创新研究院。凝练重大气象灾害核心技术研发任务,揭示重大气象灾害及灾害链的孕育、发生、发展、演变规律,分析致灾成因机理。推进大数据、云计算、地理信息等新技术新方法运用。完善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动科研成果的集成转化、示范和推广应用。

(三)强化政策保障

优化气象法制政策建设环境,推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迈入法制化轨道。建立稳定的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经费投入机制,统筹中央财政、地方财政、社会资金等多渠道资金,保障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和业务运行等资金需求。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科技人才培养,建设气象防灾减灾救灾技术研发团队。

(四)强化开放合作

加强与民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安全监管等多部门的合作,联合开展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建立完善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国外先进国家气象防灾减灾救灾技术、风险转移技术的交流和合作研发,汲取先进经验,共享防灾减灾救灾成果。

气 象 局              

2017年12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