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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局关于废止12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文物政发〔2017〕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要求,经国家文物局2017年11月24日第19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国家文物局发布的1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予以废止的12件规范性文件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请结合“放管服”改革实际,认真梳理与此次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相关的工作内容,研究有效衔接、规范管理、提升服务的具体举措,确保文物领域相关改革取得实效。

文 物 局              

2017年12月26日      



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以发布时间为序)


序号

文件名称

发布单位

发文文号

发布

1

文物商店工作条例(试行稿)

国家文物局

81)文物字第343

1981717

2

国家文物局田野考古奖励办法(试行)

国家文物局

93)文物文字第545

1993713

3

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国家文物局

文物办发〔200363

2003911

4

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创新奖励办法(试行)

国家文物局

文物博发〔200440

200476

5

全国博物馆评估办法(试行)、博物馆评估暂行标准和博物馆评估申请书

国家文物局

文物博发〔20086

200825

6

文物建筑防雷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文物局

文物保发〔20105

2010120

7

文物建筑防雷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文物局

文物保发〔20107

2010120

8

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年审管理办法

国家文物局

文物博函〔20112

201115

9

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经营性活动管理规定(试行)

国家文物局

文物政发〔201116

2011825

10

出境展览文物安全规定(试行)

国家文物局

文物博函〔20131612

2013827

11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文物局

文物保函〔201464

2014117

12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咨询评估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文物局

文物保函〔201465

201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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