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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

第十一批清理结果的通知


国铁科法〔2018〕21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各地方铁路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清理部门规章和文件的要求,根据铁路改革发展实际,按照“先易后难、有序推进,边清理、边出成果、边向社会公开”的原则,国家铁路局对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进行第十一批清理,对中国铁路总公司自行停止执行的4件原铁道部人事管理类规范性文件进行处理。现将第十一批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经研究,《关于发布铁道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的通知》(铁劳〔1994〕169号)、《国家铁路劳动用工管理办法》(铁劳〔1997〕94号)、《铁路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及管理办法》(铁劳卫〔2004〕129号)和《关于规范铁路企业奖惩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劳卫〔2009〕85号)共4个文件主要涉及中国铁路总公司等企业内部劳动用工管理,交由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中国铁路总公司可继续执行,亦可修改或停止执行。修改或停止执行之日起,原文件废止。

铁 路 局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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