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关于修订《〈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

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


为进一步提高《〈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以下简称《服务贸易协议》)的水平,深化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双方”)服务贸易自由化,加强双方经贸交流与合作,双方决定,对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澳门”)签署的《服务贸易协议》作出如下修订:


一、对《服务贸易协议》正文部分的修订如下:

1.《服务贸易协议》第三章(义务及规定)第三条(义务)第一款修订为:

“一、内地对澳门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具体措施载于本协议附件1。对于本协议附件1表2所列明的具体承诺的实施,除执行本协议规定外,还应适用内地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服务贸易协议》第四章(商业存在)脚注6予以删除。

3.《服务贸易协议》第五章(跨境服务)脚注7予以删除。

4.《服务贸易协议》第六章(电信专章)第十一条(电信服务)和第七章(文化专章)第十二条(文化服务)予以删除。

5.《服务贸易协议》第八章(特殊手续和信息要求)、第九章(投资便利化)和第十章(其他条款)依序重新编号为第六章、第七章和第八章;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依序重新编号为第十一条至第十四条。

6.《服务贸易协议》第七章(投资便利化)第十二条(投资便利化)(即原第九章第十四条)修订为:

“一、为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内地同意对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本协议对澳门开放的服务贸易领域,公司设立及变更的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备案后按内地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以下两种情形除外:

(一)第四章第九条涉及保留的限制性措施及金融机构的设立及变更按现行外商投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办理;或

(二)公司以外其他形式的商业存在的设立及变更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内地可依法对上述安排作出调整,进一步提高澳门服务提供者投资便利化水平。”

二、进一步扩大内地对澳门服务领域开放,对《服务贸易协议》附件1《内地向澳门开放服务贸易的具体承诺》表1《对商业存在保留的限制性措施(负面清单)》进行缩减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本协议附件表1。在跨境服务领域内地对澳门增加新的开放措施,对《服务贸易协议》附件1表2《跨境服务开放措施(正面清单)》的修订内容详见本协议附件表2。对《服务贸易协议》附件1表3《电信领域开放措施(正面清单)》和表4《文化领域开放措施(正面清单)》分别按照商业存在和跨境服务模式进行梳理,已并入本协议附件表1和表2中。本协议附件表1和表2分别取代《服务贸易协议》附件1表1和表2。


三、为明晰起见,《服务贸易协议》中未被本协议修订的条款仍然有效并继续实施,而其他条款将按原有条款继续实施直至本协议实施为止。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自二〇二〇年六月一日起实施。本协议以中文书就,一式两份。本协议附件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本协议于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在澳门签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务部副部长

王炳南
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
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财政司司长

梁维特
______________



附 件


内地向澳门开放服务贸易的具体承诺


表 1


对商业存在保留的限制性措施(负面清单)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A. 专业服务
  a. 法律服务(CPC861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1. 独资设立的代表机构不得办理涉及内地法律适用的法律事务,或聘用内地执业律师。
2. 与内地方以合作形式提供法律服务限于:
 1可由内地律师事务所向澳门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派驻内地执业律师担任内地法律顾问,或由澳门律师事务所向内地律师事务所派驻澳门律师担任涉澳门或跨境法律顾问。
 2内地律师事务所和已在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澳门律师事务所按照协议约定进行联合经营的,在各自执业范围、权限内以分工协作方式开展业务合作。
 3与内地方以合伙方式联营,联营方式按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具体规定执行。澳门一方的律师事务所单独或合计出资的最低比例不做限制。
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广东合伙联营:
 1)内地律师可以受理和承办涉及内地法律适用的行政诉讼法律事务。
 2)可以本所名义直接聘用内地及澳门律师。
 3)适当降低合伙所派驻律师的数量要求。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A. 专业服务
  b.会计、审计和簿记服务(CPC862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A. 专业服务
  c.税收服务(CPC863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为明晰起见,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片区取消澳门核数师和会计师合伙人数不得高于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35%的限制;取消税务师(注册税务师)在合伙制税务师事务所成立后每年应当至少有180天在该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限制。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A. 专业服务
  d.建筑及设计服务(CPC8671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A. 专业服务
  e.工程服务(CPC8672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A. 专业服务
  f.集中工程服务(CPC8673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A. 专业服务
  g.城市规划和园林建筑服务(CPC8674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不得提供城市总体规划、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服务。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A. 专业服务
  h.医疗和牙科服务(CPC9312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申请设立医疗机构须经省级卫生健康委按国家规定审批和登记。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A. 专业服务
  i.兽医服务(CPC932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A. 专业服务
  j.助产士、护士、理疗医师和护理员提供的服务(CPC93191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不作承诺。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A. 专业服务
  k.其他(专利代理、商标代理等)(CPC8921-8923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B. 计算机及相关服务
  a.与计算机硬件安装有关的咨询服务(CPC841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B. 计算机及相关服务
  b.软件执行服务(CPC842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B. 计算机及相关服务
  c.数据处理服务(CPC843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B. 计算机及相关服务
  d.数据库服务(CPC844,网络运营服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除外)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B. 计算机及相关服务
  e.其他(CPC845+849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C.研究和开发服务
  a.自然科学的研究和开发服务(CPC851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1. 不得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2. 不得从事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研发、养殖、种植和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农作物、种畜禽、水产苗种转基因品种选育及其转基因种子(苗)生产。
3. 与内地方合作研究利用列入保护名录的畜禽遗传资源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出国家共享惠益的方案;受理申请的省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核,报国务院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在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鉴定前,不得合作研究利用。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与试验的,应当经国务院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C. 研究和开发服务
  b.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研究和开发服务(CPC852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不得投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C. 研究和开发服务
  c.边缘学科的研究和开发服务(CPC853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限于自然科学跨学科的研究与实验开发服务。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D. 房地产服务
  a.涉及自有或租赁房地产的服务(CPC821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D. 房地产服务
  b.基于收费或合同的房地产服务(CPC822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E. 无操作人员的租赁服务
a.船舶租赁(CPC83103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E. 无操作人员的租赁服务
b.航空器租赁(CPC83104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E. 无操作人员的租赁服务
  c.个人车辆(CPC83101)、货运车辆(CPC83102)及其他陆地运输设备(CPC83105)的租赁服务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E. 无操作人员的租赁服务
d.农业机械等设备租赁服务(CPC83106-83109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E. 无操作人员的租赁服务
e.个人和家用物品等其他租赁服务(CPC832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F. 其他商务服务
a.广告服务(CPC871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F. 其他商务服务
b.市场调研和公共民意测验服务(CPC864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1. 提供市场调查服务限于合资、合作(其中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须由内地方控股)。
2. 不得提供公共民意测验服务和非市场调查的市场调研服务。
3. 内地实行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制度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制度。涉外市场调查需通过取得涉外调查资格的机构进行;涉外社会调查需通过取得涉外调查资格的内资机构报经批准后进行。

 

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F. 其他商务服务
c.管理咨询服务(CPC865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F. 其他商务服务
d.与管理咨询相关的服务(CPC866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F. 其他商务服务
e.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CPC8676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不得为内地籍船舶提供船舶检验服务。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F. 其他商务服务
f.与农业、狩猎和林业有关的服务(CPC881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1. 小麦、玉米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须由内地方控股。
2. 不得从事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包括但不限于象牙、虎骨)的雕刻、加工、销售。
3. 不得从事森林火灾损失评估以及其他森林评估。
4. 不得获得林权证。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F. 其他商务服务
g.与渔业有关的服务(CPC882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符合国家渔业有关规定的澳门服务提供者从事内地捕捞业范围限于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F. 其他商务服务
h.与采矿业有关的服务(CPC883+5115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F. 其他商务服务
i. 与制造业有关的服务(CPC884+885CPC88442除外)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不得提供与禁止外商投资的制造业有关的服务。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F. 其他商务服务
j.与能源分配有关的服务(CPC887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1. 从事核电站的建设、经营须由内地方控股。
2. 在广东省以外50万人口以上的内地城市及广东省1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从事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须由内地方控股。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F. 其他商务服务
k.人员提供与安排服务(CPC872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F. 其他商务服务
l.调查与保安服务(CPC873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1. 不得从事调查服务。
2. 不得提供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秘密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保安服务。
3. 不得设立或入股内地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F. 其他商务服务
m.与工程相关的科学和技术咨询服务(CPC8675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不得从事:
 1)钨的勘查。
 2)稀土、放射性矿产的勘查、选矿。
 3)与水利工程相关的科学和技术咨询服务。
 4)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地面移动测量;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海洋测绘;地形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政区地图、省级及以下政区地图、全国性教学地图、地方性教学地图和真三维地图的编制;导航电子地图编制;区域性的地质填图、矿产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遥感地质等调查。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F. 其他商务服务
  n.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服务(个人和家用物品的维修,与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有关的修理服务)(CPC633+8861-8866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F. 其他商务服务
  o.建筑物清洁服务(CPC874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F. 其他商务服务
  p.摄影服务(CPC875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F. 其他商务服务
  q.包装服务(CPC876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F. 其他商务服务
  r. 印刷和出版服务 CPC88442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1. 不得从事图书、报纸、期刊和电子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制作业务,不得从事音像制品的编辑、出版业务。澳门服务提供者可在内地设立独资、合资或合作企业,从事音像制品制作业务。
2. 不得投资网络出版服务。
3. 从事出版物和其他印刷品(包装装潢印刷品除外)的印刷,澳门服务提供者拥有的股权比例不超过70%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F. 其他商务服务
  s.会议和展览服务(CPC87909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 商务服务

分部门:

 F. 其他商务服务
  t.其他(CPC8790,光盘复制服务除外)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不得从事印章刻制服务。

 

部门:

2.通信服务

分部门:

  A.邮政服务(CPC7511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不得提供邮政服务。

 

部门:

2.通信服务

分部门:

 B.速递服务(CPC7512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不得提供信件的内地境内快递业务、国家机关公文寄递业务。

 

部门:

2.通信服务

分部门:

 C. 电信服务
  a. 语音电话服务
  b. 集束切换分组交换数据传输服务
  c. 线路切换电路交换数据传输服务
  d. 电传服务
  e. 电报服务
  f. 传真服务
  g. 专线电路租赁服务
  h. 电子邮件服务
  i. 语音邮件服务
  j. 在线信息和数据调用服务
  k. 电子数据交换服务
  l. 增值传真服务,包括储存和发送、储存和调用
  m. 编码和规程转换服务
  n. 在线信息和/或数据处理包括传输处理
  o. 其他(寻呼、远程电信会议、移动远洋通信及空对地通信等)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1. 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合资企业,从事基础电信业务须由内地方控股。
2. 澳门服务提供者提供下列电信服务,澳门资股权比例不得超过50%
 1)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性电子商务网站除外);
 2)内地境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
 3)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
 4)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为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除外);
 5)信息服务业务(应用商店除外);
 6)内容分发网络业务;
 7)编码和规程转换业务。

 

部门:

2.通信服务

分部门:

 D. 视听服务
   电影院服务
   电影或录像的制作和发行服务(CPC9611
   广播和电视服务(CPC9613
   其他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电影院服务
1. 不得组建电影院线公司。
电影或录像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2. 设立独资公司发行国产影片须经内地主管部门批准。
3. 不得投资电影制作、电影引进公司。
广播和电视服务
4. 不得投资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道(率)、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发射台、转播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及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等),不得从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
5. 不得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含引进业务)服务。
其他
6. 不得从事网络视听节目服务。

 

部门:

3.建筑和相关的工程服务

分部门:

  A.建筑物的总体建筑工作(CPC512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为明晰起见,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建筑业企业时,其在内地以及内地以外的工程承包业绩可共同作为评定其在内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依据;其经资质管理部门认可的项目经理人数中,澳门永久性居民所占比例可不受限制。

 

部门:

3.建筑和相关的工程服务

分部门:

 B.民用工程的总体建筑工作(CPC513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1. 不得提供国境、国际河流航道建设工程、设施设备采购、航道及设施设备养护管理服务。
2. 不得提供航道维护性疏浚服务。

为明晰起见,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建筑业企业时,其在内地以及内地以外的工程承包业绩可共同作为评定其在内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依据;其经资质管理部门认可的项目经理人数中,澳门永久性居民所占比例可不受限制。

 

部门:

3.建筑和相关的工程服务

分部门:

 C.安装和组装工作(CPC514+516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3.建筑和相关的工程服务

分部门:

 D.建筑物的装修工作(CPC517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3.建筑和相关的工程服务

分部门:

 E.其他(CPC511+515+518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4.分销服务

分部门:

 A.佣金代理服务(CPC621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4.分销服务

分部门:

 B.批发销售服务(CPC622文物的批发销售服务除外)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4.分销服务

分部门:

 C.零售服务(CPC631+632+6111+6113+6121,文物的零售服务除外)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不得提供烟草的零售服务。

 

部门:

4.分销服务

分部门:

 D.特许经营服务(CPC8929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4.分销服务

分部门:

 E.其他分销服务(文物拍卖除外)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1. 设立、经营免税商店应符合内地有关规定。
2. 申请设立直销企业,应当有3年以上在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招募境外人员为直销员,境外人员不得从事直销员业务培训。

 

部门:

5.教育服务

分部门:

 A.初级教育服务(CPC921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1. 设立以内地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限于合作。
2. 不得投资义务教育机构、宗教教育机构。

为明晰起见,在广东设立独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范围除在内地持有居留证件的外籍人员的子女,可扩大至在广东工作的海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才的子女。

 

部门:

5.教育服务

分部门:

  B.中等教育服务(CPC922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1. 设立以内地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限于合作。
2. 不得投资义务教育机构、宗教教育机构。

为明晰起见,在广东设立独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范围除在内地持有居留证件的外籍人员的子女,可扩大至在广东工作的海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才的子女。

 

部门:

5.教育服务

分部门:

 C.高等教育服务(CPC923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1. 设立以内地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限于合作。
2. 不得投资宗教教育机构。

 

部门:

5.教育服务

分部门:

 D.成人教育服务(CPC924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不得投资宗教教育机构。

 

部门:

5.教育服务

分部门:

 E.其他教育服务(CPC929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不得投资宗教教育机构。

 

部门:

6.环境服务

分部门:

 A.排污服务(CPC9401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6.环境服务

分部门:

 B.固体废物处理服务(CPC9402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6.环境服务

分部门:

 C.公共卫生及类似服务(CPC9403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6.环境服务

分部门:

 D.废气清理服务(CPC9404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6.环境服务

分部门:

 E.降低噪音服务(CPC9405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6.环境服务

分部门:

 F. 自然和风景保护服务(CPC9406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6.环境服务

分部门:

 G.其他环境保护服务(CPC9409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7.金融服务

分部门:

 A.所有保险和与其相关的服务(CPC812
  a. 人寿险、意外险和健康保险服务CPC8121
  b. 非人寿保险服务(CPC8129
  c. 再保险和转分保服务(CPC81299
  d. 保险辅助服务保险经纪、保险代理、咨询、精算等CPC8140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1. 澳门保险公司及其经过整合或战略合并组成的集团进入内地保险市场须满足下列条件:
 1)集团总资产50亿美元以上;
 2)所在地区有完善的保险监管制度,并且该保险公司已经受到所在地区有关主管当局的有效监管;
 3)符合所在地区偿付能力标准;
 4)所在地区有关主管当局同意其申请;
 5)法人治理结构合理,风险管理体系稳健;
 6)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管理信息系统有效;
 7)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 境外金融机构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财务状况良好稳定,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2)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20亿美元;
 3)国际评级机构最近3年对其长期信用评级为A级以上;
 4)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符合所在地金融监管机构的审慎监管指标要求。
3. 境外保险公司与内地境内的公司、企业合资在内地设立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合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寿险公司),其中外资比例不可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1%。境外保险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合资寿险公司股份,不可超过前款规定的比例限制。
4. 澳门保险代理公司在内地设立独资保险代理公司,为内地的保险公司提供保险代理服务,申请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为澳门本地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
 2)经营保险代理业务3年以上。
5. 澳门的保险经纪公司在内地设立独资保险代理公司,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澳门经营保险经纪业务10年以上;
 2)提出申请前3年的年均保险经纪业务收入不低于50万港元,提出申请上一年度的年末总资产不低于50万港元;
 3)提出申请前3年无严重违规和受处罚记录。
6. 除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外,澳门保险公司不可与其关联企业进行资产买卖或者其他交易。

 

部门:

7.金融服务

分部门:

 B.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不含保险)
  a. 接受公众存款和其他需偿还的资金(CPC81115-81119
  b. 所有类型的贷款,包括消费信贷、抵押贷款、保理和商业交易的融资(CPC8113
  c. 金融租赁(CPC8112
  d. 所有支付和货币汇兑服务(除清算所服务外)(CPC81339
  e. 担保与承兑CPC81199
  f. 在交易市场、公开市场或其他场所自行或代客交易
   f1. 货币市场票据(CPC81339
   f2. 外汇(CPC81333
   f3. 衍生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期货和期权(CPC81339
   f4. 汇率和利率契约,包括掉期和远期利、汇率协议(CPC81339
   f5. 可转让证券(CPC81321
   f6. 其他可转让的票据和金融资产,包括金银条块(CPC81339
  g. 参与各类证券的发行CPC8132
  h. 货币经纪(CPC81339
  i. 资产管理(CPC8119+81323
  j. 金融资产的结算和清算,包括证券、衍生产品和其他可转让票据(CPC8133981319
  k. 咨询和其他辅助金融服务(CPC81318133
  l. 提供和传输其他金融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金融信息、金融数据处理和相关的软件(CPC8131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1. 澳门服务提供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金融机构或特定类型金融机构,具体要求:
 1)设立外商独资银行的股东应当为金融机构,其中唯一或者控股股东应当为商业银行;拟设中外合资银行的澳门股东应当为金融机构,且作为外方唯一或者主要股东时应当为商业银行;
 2)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境外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应为金融机构;
 3)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的境外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应为银行;
 4)信托公司的境外出资人应为金融机构;
 5)金融租赁公司的境外发起人应为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
 6)消费金融公司的境外主要出资人应为金融机构;
 7)货币经纪公司的境外投资人应为货币经纪公司;
 8)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境外战略投资者应为金融机构。
2. 投资下列金融机构须经审批:
 1)澳门服务提供者投资入股内地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须经审批;
 2)澳门服务提供者投资入股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须经审批;
 3)澳门服务提供者投资设立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须经审批;
 4)外国银行变更内地外国银行分行营运资金须经审批;
 5)征信机构经营征信业务,应当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6)设立金融信息服务企业需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取得《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企业提供金融信息服务许可证》;
 7)澳门服务提供者投资入股信托公司须经审批;
 8)澳门服务提供者投资入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须经审批。
3. 澳门服务提供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符合总资产数量要求,具体包括:
 1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境外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原则上不少于60亿美元;
 2)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的境外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原则上不少于60亿美元。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境外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原则上不少于10亿美元;
 3)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成员单位以外的战略投资者为境外金融机构的,其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原则上不少于10亿美元;
 4)金融租赁公司的境外发起人,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原则上不低于10亿美元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5)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境外战略投资者,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原则上不少于100亿美元。
4. 澳门服务提供者设立的外国银行分行不得从事银行卡业务。除可以吸收内地中国公民每笔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外,澳门服务提供者设立的外国银行分行不可以经营对内地中国公民的人民币业务。不可以提供仅独资银行或合资银行主体才能提供的业务。不可以提供证券、保险业务。
5. 澳门服务提供者设立的外国银行分行营运资金加准备金等项之和中的人民币份额与其人民币风险资产的比例不可低于8%。资本充足率持续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金融监管当局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外国银行,其分行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外国银行分行应当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持有一定比例的生息资产。
6. 澳门服务提供者设立的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应当满足审慎性条件。
7.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及外国银行分行开展同业拆借业务,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备人民币同业拆借业务资格。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的最高拆入限额和最高拆出限额均不超过该机构实收资本的2倍,外国银行分行的最高拆入限额和最高拆出限额均不超过该机构人民币营运资金的2倍。
8. 澳门服务提供者设立的外国银行分行不得从事代理国库支库业务。
9. 澳门服务提供者投资货币经纪公司,应满足从事货币经纪业务20年以上、申请前连续2年盈利、具有从事货币经纪服务所必需的全球机构网络和资讯通信网络的要求。
10. 境外机构不得作为主要股东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11. 投资证券公司限于以下2种形式:
 1)投资证券公司为合资形式时,包括:与境内股东依法共同出资设立合资证券公司;依法受让、认购内资证券公司股权,内资证券公司依法变更为合资证券公司。(同一澳门资金融机构,或者受同一主体实际控制的多家澳门资金融机构,入股两地合资证券公司的数量参照国民待遇实行“参一控一”。)
 2)境外投资者投资上市内资证券公司时,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或者与上市内资证券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持有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上市内资证券公司经批准的业务范围不变(在控股股东为内资股东的前提下,上市内资证券公司可不受至少1名内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低于49%的限制)。
境外投资者依法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内资证券公司5%以上股份的,应当符合对合资证券公司的境外股东资质条件的规定,并遵守证券法和内地关于上市公司收购和证券公司变更审批的有关规定。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可超过51%
12. 投资证券公司为合资形式时,境外股东持股比例或者在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比例,累计(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不可超过51%。合资证券公司的境外股东应当符合内地关于外商投资证券公司境外股东资质条件的规定。
13. 澳门资金融机构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限于合资形式(允许入股两地合资基金公司的家数参照国民待遇实行“参一控一”)。
14. 投资期货公司限于合资形式,符合条件的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合资期货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比例不可超过51%(含关联方股权)。(同一澳门资金融机构,或者受同一主体实际控制的多家澳门资金融机构,入股两地合资期货公司的数量参照国民待遇实行“参一控一”。)
持有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的境外股东应具备下列条件:依澳门地区法律设立、合法存续的金融机构,持续经营5年以上;近3年各项财务指标及监管指标符合澳门地区法律的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
15. 澳门资金融机构投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限于合资形式。(同一澳门资金融机构,或者受同一主体实际控制的多家澳门资金融机构,入股两地合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数量参照国民待遇实行“参一控一”。)
允许符合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境外股东资质条件的澳门证券公司与内地具备设立子公司条件的证券公司,设立合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合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作为内地证券公司的子公司,专门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澳门证券公司持股比例最高可达到49%
在内地批准的“在金融改革方面先行先试”的若干改革试验区内,符合内地关于澳门资金融机构认定标准的澳门资证券公司持股比例可达50%以上。
16. 澳门资股东入股两地合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须以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出资。

为明晰起见,澳门银行在广东省设立的外国银行分行可以参照内地相关申请设立支行的法规要求提出在广东省内设立异地(不同于分行所在城市)支行的申请。若澳门银行在内地设立的外商独资银行已在广东省设立分行,则该分行可以参照内地相关申请设立支行的法规要求提出在广东省内设立异地(不同于分行所在城市)支行的申请。

 

部门:

7.金融服务

分部门:

 C.其他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8.与健康相关的服务和社会服务

分部门:

 A.医院服务(CPC9311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申请设立医疗机构须经省级卫生健康委按国家规定审批和登记。

 

部门:

8.与健康相关的服务和社会服务

分部门:

 B.其他人类健康服务(CPC93192+93193+93199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不得开展基因信息、血液采集、病理数据及其他可能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服务。

 

部门:

8.与健康相关的服务和社会服务

分部门:

 C.社会服务(CPC933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不得提供灾民社会救助服务。

 

部门:

9.旅游和与旅游相关的服务

分部门:

 A.饭店和餐饮服务(CPC641-643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9.旅游和与旅游相关的服务

分部门:

 B.旅行社和旅游经营者服务(CPC7471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独资设立旅行社试点经营内地居民前往香港及澳门以外目的地(不含台湾)的团队出境游业务限于5家。

 

部门:

9.旅游和与旅游相关的服务

分部门:

 C.导游服务(CPC7472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9.旅游和与旅游相关的服务

分部门:

 D.其他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0. 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

分部门:

 A文娱服务(除视听服务以外)(CPC9619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1. 设立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限于合资、合作,须由内地方控股或占主导权益。
2. 设立演出团体限于合资、合作,须由内地方控股或占主导权益。

 

部门:

10. 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

分部门:

 B. 新闻社服务(CPC962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1. 不得投资新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社)。
2. 不得投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互联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

 

部门:

10. 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

分部门:

 C. 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和其他文化服务(CPC963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1. 不得投资国有文物博物馆。为明晰起见,澳门服务提供者可以独资形式在内地提供博物馆的专业服务。
2. 不得投资文物拍卖的拍卖公司、文物商店。

 

部门:

10. 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

分部门:

 D.体育和其他娱乐服务(CPC964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1. 运输服务

分部门:

 A. 海洋运输服务
  a. 客运服务(CPC7211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1. 从事沿海水路运输服务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拟经营的范围内,内地水路运输经营者无法满足需求;
 2)应当具有经营水路运输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记录;
 3)限于合资、合作,且澳门服务提供者的出资额低于50%
2. 经批准取得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中,澳门服务提供者或其投资股比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报原许可机关批准。

 

部门:

11. 运输服务

分部门:

 A. 海洋运输服务
  b. 货运服务(CPC7212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1. 从事沿海水路运输服务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拟经营的范围内,内地水路运输经营者无法满足需求;
 2)应当具有经营水路运输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记录;
 3)限于合资、合作,且澳门服务提供者的出资额低于50%
2. 经批准取得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中,澳门服务提供者或其投资股比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报原许可机关批准。

 

部门:

11. 运输服务

分部门:

 A. 海洋运输服务
  c. 船舶和船员的租赁(CPC7213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不得提供沿海水路运输的船舶和船员租赁服务。

 

部门:

11. 运输服务

分部门:

 A. 海洋运输服务
  d. 船舶维修和保养(CPC8868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1. 运输服务

分部门:

 A. 海洋运输服务
  e. 拖驳服务(CPC7214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1. 从事沿海水路运输服务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拟经营的范围内,内地水路运输经营者无法满足需求;
 2)应当具有经营水路运输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记录;
 3)限于合资、合作,且澳门服务提供者的出资额低于50%
2. 经批准取得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中,澳门服务提供者或其投资股比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报原许可机关批准。

 

部门:

11. 运输服务

分部门:

 A. 海洋运输服务
  f. 海运支持服务(CPC745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可从事的海洋运输支持服务限于:
 1)设立独资公司,提供除燃料及水以外的物料供应服务;
 2)为进港或抛锚的船舶提供清洁、消毒、熏蒸、灭害虫及船舶封存和储存服务;
 3)与内地方打捞人成立合作打捞企业,实施打捞活动。

 

部门:

11. 运输服务

分部门:

 B. 内水运输服务
  a. 客运服务(CPC7221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1. 从事内水运输服务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拟经营的范围内,内地水路运输经营者无法满足需求;
 2)应当具有经营水路运输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记录;
 3)限于合资、合作,且澳门服务提供者的出资额低于50%
2. 经批准取得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中,澳门服务提供者或其投资股比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报原许可机关批准。

 

部门:

11. 运输服务

分部门:

 B. 内水运输服务
  b. 货运服务(CPC7222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1. 从事内水运输服务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拟经营的范围内,内地水路运输经营者无法满足需求;
 2)应当具有经营水路运输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记录;
 3)限于合资、合作,且澳门服务提供者的出资额低于50%
2. 经批准取得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中,澳门服务提供者或其投资股比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报原许可机关批准。

 

部门:

11. 运输服务

分部门:

 B. 内水运输服务
  c. 船舶和船员的租赁(CPC7223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不得提供内水船舶和船员租赁服务。

 

部门:

11. 运输服务

分部门:

 B. 内水运输服务
  d.船舶维修和保养(CPC8868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1. 运输服务

分部门:

 B. 内水运输服务
  e. 拖驳服务(CPC7224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1. 从事内水运输服务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拟经营的范围内,内地水路运输经营者无法满足需求;
 2)应当具有经营水路运输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记录;
 3)限于合资、合作,且澳门服务提供者的出资额低于50%
2. 经批准取得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中,澳门服务提供者或其投资股比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报原许可机关批准。

 

部门:

11. 运输服务

分部门:

 B. 内水运输服务
  f. 内水运输的支持服务(CPC745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可从事的内水运输支持服务限于:
 1)设立独资公司,提供除燃料及水以外的物料供应服务;
 2)为进港或抛锚的船舶提供清洁、消毒、熏蒸、灭害虫及船舶封存和储存服务;
 3)与内地方打捞人成立合作打捞企业,实施打捞活动。

 

部门:

11. 运输服务

分部门:

 C.航空运输服务
  a.客运服务(CPC731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1. 设立经营公共航空客运公司,须由内地方控股,一家澳门服务提供者(包括其关联企业)投资比例不可超过25%,公司法定代表人须为中国籍公民。
2. 设立经营从事公务飞行、空中游览、为工业服务的通用航空企业,须由内地方控股;设立经营从事农、林、渔业作业的通用航空企业,限于与内地方合资、合作。通用航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为中国籍公民。

 

部门:

11. 运输服务

分部门:

 C.航空运输服务
  b.货运服务(CPC732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设立经营公共航空货运公司,须由内地方控股,一家澳门服务提供者(包括其关联企业)投资比例不可超过25%,公司法定代表人须为中国籍公民。

 

部门:

11. 运输服务

分部门:

 C.航空运输服务
  c.带乘务员的飞机租赁服务(CPC734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1. 运输服务

分部门:

 C.航空运输服务
  d.飞机的维修和保养服务(CPC8868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1. 运输服务

分部门:

 C.航空运输服务
  e.空运支持服务(CPC746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1. 不得投资和管理内地空中交通管制系统。
2. 投资民用机场,应由内地方相对控股。
3. 提供中小机场委托管理服务的合同有效期不超过20年;不允许以独资形式提供大型机场委托管理服务。
4. 可独资提供的航空运输地面服务不包括与安保有关的项目。

为明晰起见,澳门服务提供者申请设立独资、合资或合作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时,可出具由内地的法人银行或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推荐的担保公司提供的经济担保;也可由澳门银行作担保,待申请获内地批准后,在规定时限内再补回内地的法人银行或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推荐的担保公司提供的经济担保。

 

部门:

11. 运输服务

分部门:

 D.航天运输服务(CPC733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不得提供航天运输服务。

 

部门:

11. 运输服务

分部门:

 E.铁路运输服务
  a.客运服务(CPC7111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1. 运输服务

分部门:

 E.铁路运输服务
  b.货运服务(CPC7112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1. 运输服务

分部门:

 E.铁路运输服务
  c.推车和拖车服务(CPC7113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1. 运输服务

分部门:

 E.铁路运输服务
  d.铁路运输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服务(CPC8868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1. 运输服务

分部门:

 E.铁路运输服务
  e.铁路运输的支持服务(CPC743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1. 运输服务

分部门:

 F. 公路运输服务
  a. 客运服务(CPC7121+7122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1. 运输服务

分部门:

 F. 公路运输服务
  b. 货运服务(CPC7123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1. 运输服务

分部门:

 F. 公路运输服务
  c. 商用车辆和司机的租赁(CPC7124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1. 运输服务

分部门:

 F. 公路运输服务
  d. 公路运输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服务(CPC6112+8867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1. 运输服务

分部门:

 F. 公路运输服务
  e. 公路运输的支持服务(CPC744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1. 运输服务

分部门:

 G. 管道运输
  a. 燃料传输(CPC7131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1. 运输服务

分部门:

 G. 管道运输
  b. 其他货物的管道运输(CPC7139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1. 运输服务

分部门:

 H. 所有运输方式的辅助服务
  a. 装卸服务(CPC741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1. 运输服务

分部门:

 H. 所有运输方式的辅助服务
  b.  仓储服务(CPC742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1. 运输服务

分部门:

 H. 所有运输方式的辅助服务
  c.  货运代理服务(CPC748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1. 运输服务

分部门:

 H. 所有运输方式的辅助服务
  d.  其他(CPC749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1. 运输服务

分部门:

 I. 其他运输服务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实行国民待遇。

 

部门:

12.没有包括的其他服务

分部门:

 A.成员组织服务(CPC95
 B.其他服务(CPC97
 C.家政服务(CPC98
 D.国外组织和机构提供的服务(CPC99

所涉及的义务:

国民待遇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商业存在
1. 不得提供工会、少数民族团体、宗教、政治等成员组织的服务。
2. 不得在内地设立境外组织和机构的代表机构。



表2


跨境服务开放措施(正面清单)


部门或
分部门

1. 商务服务

 A. 专业服务

  a法律服务(CPC861

具体承诺

1. 允许内地律师事务所聘用澳门执业律师,被内地律师事务所聘用的澳门执业律师不得办理内地法律事务。
2. 允许澳门执业律师同时受聘于不多于3个内地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
3. 允许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参加内地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4. 允许第3条所列人员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在内地律师事务所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
5. 允许澳门执业律师通过特定考试取得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九市执业资质,从事一定范围内的内地法律事务。
6. 获准在内地执业的澳门居民,只能在一个内地律师事务所执业,不得同时受聘于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或澳门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
7. 澳门执业律师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由核准改为备案管理,无需进行年度注册。
8. 澳门执业律师因个案接受内地律师事务所请求提供业务协助,可不必申请澳门法律顾问证。
9. 允许取得内地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并获得内地律师执业证书的澳门居民,以内地律师身份从事涉澳民事诉讼代理业务,具体可从事业务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10. 允许澳门执业律师以公民身份担任内地民事诉讼的代理人
11. 允许具有5年(含5年)以上执业经验并通过内地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澳门执业律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的规定,参加内地律师协会组织的不少于1个月的集中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申请内地律师执业。
12. 对澳门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的代表在内地的居留时间不作要求。

 

部门或
分部门

1. 商务服务

 A. 专业服务

  b. 会计、审计和簿记服务(CPC862

具体承诺

1. 对已持有内地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并在内地执业的澳门核数师、会计师(包括合伙人)每年在内地的工作时间要求比照内地注册会计师实行。
2. 允许澳门核数师和会计师在内地设立的符合内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的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应当具有内地会计师以上(含会计师)职称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3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在内地从事会计工作的澳门核数师和会计师应符合内地财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3. 澳门核数师和会计师在申请内地执业资格时,已在澳门取得的审计工作经验等同于相等时间的内地审计工作经验。
4. 澳门核数公司和核数师在内地临时开展审计业务时申请的《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延长至5年。

5. 同意在澳门设立内地注册会计师考试考点。
6. 适当简化对澳门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业的申报材料要求。
7. 取得内地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澳门永久居民申请成为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时,已在澳门取得的审计工作经验等同于相等时间的内地审计工作经验。

 

部门或
分部门

1. 商务服务

 A. 专业服务

  d. 建筑设计服务(CPC8671
  e. 工程服务(CPC8672
  f. 集中工程服务(CPC8673
  g. 城市规划和风景园林设计服务(城市总体规划服务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除外)(CPC8674
  包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具体承诺

1. 放宽澳门专业及技术人员在内地居留期限的规定,将其居澳时间亦计算为内地居留。
2. 允许取得内地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澳门专业人士在内地注册执业,不受在澳门注册执业与否的限制,按照内地有关规定作为内地监理企业申报企业资质时所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予以认定。
3. 允许取得内地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澳门专业人士作为合伙人,按相应资质标准要求在内地设立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对合伙企业中澳门与内地合伙人数量比例、出资比例、澳门合伙人在内地居留时间没有限制。
4. 允许通过考试取得内地注册建筑师资格的澳门专业人士在内地注册执业,不受在澳门注册执业与否的限制,按照内地有关规定作为内地工程设计企业申报企业资质时所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予以认定。
5. 允许取得内地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澳门专业人士作为合伙人,按相应资质标准要求在内地设立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对合伙企业中澳门与内地合伙人数量比例、出资比例、澳门合伙人在内地居留时间没有限制。
6. 允许通过考试取得内地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的澳门专业人士在内地注册执业,不受在澳门注册执业与否的限制,按照内地有关规定作为内地工程设计企业申报企业资质时所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予以认定。
7.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全境设立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聘用澳门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在尚未取得内地专业资格的情况下),可以作为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不考核其职称条件,只考核学历、从事工程设计实践年限、在澳门的注册资格、工程设计业绩及信誉等条件),不能作为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进行考核。
8. 对于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中选修课部分,澳门服务提供者可以在澳门完成或由内地派师资授课,选修课继续教育方案须经内地认可。
9. 外商独资、合资城乡规划企业申报资质时,通过互认取得内地注册规划师资格,在上述企业工作的澳门人士,在审查时可以作为必需的注册人员予以认定。
10. 对于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中选修课部分,澳门服务提供者可以在澳门完成或由内地派师资授课,选修课继续教育方案须经内地认可。
11. 对于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中选修课部分,澳门服务提供者可以在深圳市统一完成。
12. 对于建筑相关职业资格的继续教育中必修课部分,澳门服务提供者可以在澳门完成。
13.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雇用的合同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流动的方式在内地提供本部门或分部门分类项下的服务。
14. 允许已取得澳门产业测量师资格的专业人士在深圳前海、珠海横琴、广州南沙直接注册执业,开展房地产估价服务,不需要通过内地与澳门资格互认。

 

部门或
分部门

1. 商务服务

 A. 专业服务

  h. 医疗及牙医服务(CPC9312
  j. 分娩及其有关服务、护理服务、理疗及辅助候疗服务(CPC93191
  包括药剂服务

8. 与健康相关的服务和社会服务(除专业服务中所列以外)

 A. 医院服务
 B. 其他人类卫生服务

  医院服务(CPC9311
  疗养院服务

具体承诺

1. 允许澳门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医疗专业人员来内地短期执业。
2. 短期执业的最长时间为3年,期满需要延期的,应重新办理短期执业手续。
3. 具有澳门特别行政区合法行医权的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短期执业不需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4. 允许取得澳门合法行医权的澳门永久性居民在澳门执照行医1年后,报名参加内地医师资格考试(不含中医)。成绩合格者,发给内地的《医师资格证书》。
5. 允许取得澳门合法行医权,并在澳门执业满5年的澳门永久性居民,取得内地《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后在内地开设诊所。诊所申办和登记注册等事宜按内地有关规定办理。
6. 允许取得内地医学(西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三级医院执业医师指导下不间断实习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或者取得合法行医权并执照行医满1年以上的,参加内地的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内地的《医师资格证书》。
7. 允许取得内地口腔(牙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三级医院执业医师指导下不间断实习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或者取得澳门合法行医权并执照行医1年以上的,参加内地的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内地的《医师资格证书》。
8. 允许澳门科技大学的中医专业毕业并取得澳门合法行医权的澳门永久性居民,根据有关规定,在内地实习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后,或在澳门已经执照行医1年以上后,参加内地的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内地的《医师资格证书》。
9. 允许具有内地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高等学校中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澳门永久性居民,取得澳门合法行医权并执照行医1年以上后,参加内地的医师资格考试;也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在内地实习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后,参加内地的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内地的《医师资格证书》。
10. 澳门永久性居民可申请参加内地医师资格考试的类别为临床、中医、口腔。
11. 允许符合条件的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通过认定方式申请获得内地《医师资格证书》。
12. 允许具备澳门药剂师执照并符合内地《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4号)报考条件的澳门永久性居民,报名参加内地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内地的《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13. 允许具备澳门药剂师执照的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取得内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按照内地《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0015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注册。
14. 对澳门永久性居民申请注册内地执业药师按内地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15.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跨境交付的方式在内地提供本部门或分部门分类项下的服务。
16.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雇用的合同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流动的方式在内地提供本部门或分部门分类项下的服务。

 

部门或
分部门

1. 商务服务

 A. 专业服务

  i. 兽医服务(CPC932

具体承诺

允许取得国家执业兽医资格的澳门居民在内地执业。

 

 

部门或
分部门

1. 商务服务

 A. 专业服务

  k. 其他(专利代理、商标代理等)(CPC8921-8923

具体承诺

1.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雇用的合同服务提供者在内地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提供本部门或分部门分类项下的服务。
2. 允许符合条件的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参加内地的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
3. 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的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以在内地已经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中执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加入成为在内地已经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

 

部门或
分部门

1. 商务服务

 B. 计算机及其相关服务

  a. 与计算机硬件安装有关的咨询服务(CPC841
  b. 软件执行服务(CPC842
  c. 数据处理服务(CPC843
  d. 数据库服务(CPC844,网络运营服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除外)
  e. 其他(CPC845+849

具体承诺

1.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前海、横琴试点提供跨境数据库服务。
2.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雇用的合同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流动的方式在内地提供本部门或分部门分类项下的服务。

 

部门或
分部门

1. 商务服务

 D. 房地产服务

  b. 以收费或合同为基础的房地产服务(CPC822

具体承诺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雇用的合同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流动的方式在内地提供本部门或分部门分类项下的服务。

 

部门或
分部门

1. 商务服务

 F. 其他商务服务

  d. 与管理咨询相关的服务(CPC8660
   除建筑外的项目管理服务(CPC86601

具体承诺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跨境交付方式,提供与管理咨询相关的服务中除建筑外的项目管理服务。

 

部门或
分部门

1. 商务服务

 F. 其他商务服务

  e.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CPC8676)及(CPC749)涵盖的货物检验服务

具体承诺

1. 在强制性产品认证(CCC)领域,允许经澳门特区政府认可机构认可的具备内地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相关产品检测能力的澳门检测机构,与内地指定机构开展合作,承担CCC目录内所有产品的检测工作具体合作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2. 在强制性产品认证(CCC)领域,允许经澳门特区政府认可机构认可的具备相关强制性产品认证能力的澳门认证机构与内地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就CCC工厂检查开展委托合作,委派检查员对在内地全境内的CCC产品生产厂家进行CCC工厂检查。
3. 在强制性产品认证(CCC)领域,允许经澳门特区政府认可机构认可的具备相关强制性产品认证能力的澳门认证机构与内地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开展委托合作,承担内地全境内获证后于工厂选取测试样本。
4.  在自愿性认证领域,允许经澳门特区政府认可机构认可的具备相关产品检测能力的澳门检测机构与内地认证机构合作,对澳门本地或内地生产或加工的产品进行检测。
5. 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粤港澳认证及相关检测业务互认制度,实行“一次认证、一次检测、三地通行”。
6. 在互信互利的基础上,允许在澳门的认证检测机构与内地认证检测机构开展检测数据(结果)的接受合作。具体合作安排另行商定。
7.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雇用的合同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流动的方式在内地提供本部门或分部门分类项下的服务。

 

部门或
分部门

1. 商务服务

 F. 其他商务服务

  k. 人员提供与安排服务(CPC872

具体承诺

1.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的独资、合资或合作国际船舶管理公司在申请外派海员类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时,无须申请外商投资职业介绍机构或人才中介机构资格。
2.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直接申请设立独资海员外派机构并仅向中国澳门籍船舶提供船员派遣服务,无须事先成立船舶管理公司。

 

部门或
分部门

1. 商务服务

 F. 其他商务服务

  o. 建筑物清洁服务(CPC874

具体承诺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雇用的合同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流动的方式在内地提供本部门或分部门分类项下的服务。

 

部门或
分部门

1. 商务服务

 F. 其他商务服务

  p. 摄影服务(CPC875

具体承诺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雇用的合同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流动的方式在内地提供本部门或分部门分类项下的服务。

 

部门或
分部门

1. 商务服务

 F. 其他商务服务

  r. 印刷和出版服务CPC88442

具体承诺

1. 简化澳门图书进口审批程序,建立澳门图书进口绿色通道。
2.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雇用的合同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流动的方式在内地提供本部门或分部门分类项下的服务

 

部门或
分部门

1. 商务服务

 F. 其他商务服务

  s. 会议和展览服务(CPC87909

具体承诺

1.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跨境交付方式举办展览。
2.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雇用的合同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流动的方式在内地提供本部门或分部门分类项下的服务。

 

部门或
分部门

1. 商务服务

 F. 其他商务服务

  t. 其他(CPC8790
   复制服务(CPC87904
   笔译和口译服务(CPC87905

具体承诺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雇用的合同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流动的方式在内地提供本部门或分部门分类项下的服务。

 

部门或
分部门

2. 通信服务

 C. 电信服务

  a. 语音电话服务
  b. 集束切换分组交换数据传输服务
  c. 线路切换电路交换数据传输服务
  d. 电传服务
  e. 电报服务
  f. 传真服务
  g. 专线电路租赁服务
  h. 电子邮件服务
  i. 语音邮件服务
  j. 在线信息和数据调用服务
  k. 电子数据交换服务
  l. 增值传真服务,包括储存和发送、储存和调用
  m. 编码和规程转换服务
  n. 在线信息和/或数据处理包括传输处理
  o. 其他(寻呼、远程电信会议、移动远洋通信及空对地通信等)

具体承诺

1.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全境销售只在澳门使用的固定/移动电话卡(不包括卫星移动电话卡)。
2.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雇用的合同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流动的方式在内地提供下列电信服务:
 1)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仅限于经营性电子商务网站);
 2)呼叫中心业务;
 3)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

 

部门或
分部门

2. 通信服务

 D. 视听服务

  录像、录音制品
  华语影片和合拍影片
  有线电视技术服务
  合拍电视剧
  引进剧
  其他电视节目
  电视动画
  电影或录像带制作服务(CPC96112
  其他

具体承诺

录像、录音制品
1. 允许澳门影片因剧情需要,在影片中如有方言,可以原音呈现,但须加注规范汉语字幕。
2.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雇用的合同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流动的方式在内地提供本部门或分部门分类项下具体开放承诺的服务。

华语影片和合拍影片
3. 澳门拍摄的华语影片经内地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由中国电影集团公司统一进口,由拥有《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公司在内地发行,不受进口配额限制。
4. 澳门拍摄的华语影片是指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条例设立或建立的制片单位所拍摄的,拥有50%以上的影片著作权的华语影片。该影片主要工作人员组别中澳门居民应占该组别整体员工数目的50%以上。
5. 澳门与内地合拍的影片视为国产影片在内地发行。该影片以普通话为标准译制的其他中国民族语言及方言的版本可在内地发行。
6. 澳门与内地合拍的影片,在主创人员、演员比例、内地元素上不设限制。
7. 澳门人士参与内地电影制作不受数量限制。
8. 允许澳门与内地合拍影片的方言话版本,经内地主管部门批准,在内地发行放映,但须加注规范汉语字幕。
9. 允许澳门影片的方言话版本,经内地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由中国电影集团公司统一进口,由拥有《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公司在内地发行,但均须加注规范汉语字幕。
10. 取消收取内地与澳门电影合拍立项申报管理费用。
11.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雇用的合同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流动的方式在内地提供本部门或分部门分类项下具体开放承诺的服务。

有线电视技术服务
12. 允许澳门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公司经内地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内地提供有线电视网络的专业技术服务。

合拍电视剧
13. 内地与澳门合拍的电视剧经内地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可视为国产电视剧播出和发行。
14. 允许内地与澳门合拍电视剧集数与国产剧标准相同。
15. 放宽内地与澳门合拍电视剧在主创人员比例、内地元素、投资比例等方面的限制,缩短电视剧合拍立项阶段故事梗概的审批时限。
16. 国家广电总局将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所属制作机构生产的有澳门演职人员参与拍摄的国产电视剧完成片的审查工作,交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
17. 内地与澳门节目制作机构合拍电视剧立项的分集梗概,调整为每集不少于1500字。

引进剧
18. 内地广播电视台、视听网站和有线电视网引进澳门生产的电视剧不设数量限制,并放宽澳门制作的引进剧在播放数量和时间方面等限制。

其他电视节目
19. 澳门人士参与内地广播电视节目和电视剧制作可不受数量限制。
20. 澳门人士参与网络视听节目制作可不受数量限制。
21. 允许内地与澳门合拍的除电视剧外的其他电视节目,经内地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可视为国产节目播出和发行。

电视动画
22. 内地广播电视台、视听网站和有线电视网引进澳门制作的电视动画片不设数量限制,并放宽澳门制作的电视动画片在播放数量和时间方面等限制。
23. 允许内地与澳门合拍的电视动画片,经内地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可视为国产动画片播出和发行。

 

部门或
分部门

3. 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
  (CPC511+512+513+514+515+516+517+518

具体承诺

1. 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其经资质管理部门认可的项目经理人数中,澳门永久性居民所占比例可不受限制。
2. 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中,出任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的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的居留时间不受限制。
3.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雇用的合同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流动的方式在内地提供本部门或分部门分类项下的服务。

 

部门或
分部门

4. 分销服务

 B. 批发销售服务(CPC622,图书、报纸、杂志、文物的批发销售除外)
 C. 零售服务(CPC631+632+6111+6113+6121

具体承诺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雇用的合同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流动的方式在内地提供本部门或分部门分类项下的服务。

 

部门或
分部门

4. 分销服务

 C. 零售服务(图书、报纸、杂志、文物的零售服务)

具体承诺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雇用的合同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流动的方式在内地提供本部门或分部门分类项下的服务。

 

部门或
分部门

5. 教育服务

 C. 高等教育服务(CPC923

具体承诺

1. 允许广东省对本省普通高校招收澳门学生实施备案。
2. 允许具备在内地招生资质的澳门院校在遵守内地招生工作要求的前提下提高招收内地生的限额,积极扩大在粤港澳大湾区招收内地学生限额。

 

部门或
分部门

6. 环境服务
(不包括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检查)

 A. 排污服务(CPC9401
 B. 固体废物处理服务(CPC9402
 C. 公共卫生及类似服务(CPC9403
 D. 废气清理服务(CPC9404
 E. 降低噪音服务(CPC9405
 F. 自然和风景保护服务(CPC9406
 G. 其他环境保护服务(CPC9409

具体承诺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雇用的合同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流动的方式在内地提供本部门或分部门分类项下的服务。

 

部门或
分部门

7. 金融服务

 A. 所有保险和与其相关服务(CPC812

  a. 人寿险、意外险和健康保险服务CPC8121
  b. 非人寿保险服务(CPC8129
  c. 再保险和转分保服务(CPC81299
  d. 保险辅助服务 保险经纪、保险代理、咨询、精算等CPC8140

具体承诺

1. 允许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取得内地精算师资格后,无需获得预先批准,可在内地执业。
2. 允许澳门居民在获得内地保险从业资格并受聘于内地的保险营业机构后,从事相关的保险业务。
3. 同意在澳门设立内地保险中介资格考试地点。
4. 鼓励内地保险公司以人民币结算分保到澳门的保险或再保险公司。
5. 鼓励内地保险机构以澳门作为区域发展总部,推动与葡语国家市场业务。
6. 将澳门列入《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附件1的所列国家或地区。

 

部门或
分部门

7. 金融服务

 B. 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不含保险)

  a. 接受公众存款和其他需偿还的资金(CPC81115-81119
  b. 所有类型的贷款,包括消费信贷、抵押贷款、保理和商业交易的融资(CPC8113
  c. 金融租赁(CPC8112
  d. 所有支付和货币汇兑服务(除清算所服务外)(CPC81339
  e. 担保与承兑CPC81199
  f. 在交易市场、公开市场或其他场所自行或代客交易
   f1. 货币市场票据(CPC81339
   f2. 外汇(CPC81333
   f3. 衍生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期货和期权(CPC81339
   f4. 汇率和利率契约,包括掉期和远期利、汇率协议(CPC81339
   f5. 可转让证券(CPC81321
   f6. 其他可转让的票据和金融资产,包括金银条块(CPC81339
  g. 参与各类证券的发行CPC8132
  h. 货币经纪(CPC81339
  i. 资产管理(CPC8119+81323
  j. 金融资产的结算和清算,包括证券、衍生产品和其他可转让票据(CPC8133981319
  k. 咨询和其他辅助金融服务(CPC81318133
  l. 提供和传输其他金融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金融信息、金融数据处理和相关的软件(CPC8131

具体承诺

1. 允许符合下列条件的澳门银行在内地注册的法人银行将数据中心设在澳门:
 12008630日前在内地注册成立;
 2)注册成立时,其母行已在澳门设有数据中心;
 3)数据中心应独立运行并应包括客户信息、账户信息以及产品信息等核心系统;
 4)其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具有数据中心最高管理权;
 5)设立的数据中心,须符合内地有关监管要求并经内地相关部门认可。
2. 建立更多元化的离岸人民币产品市场,增加资金双向流动渠道。
3. 澳门证券期货专业人员中的澳门永久性居民可在内地依据相关程序申请从业资格。
4. 支持符合条件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内地证券公司或其他证券类金融机构根据相关要求在澳门设立分支机构及依法开展业务,内地证券公司完成澳门注册程序的时限,由6个月延长至1年。
5. 允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内地基金管理公司在澳门设立分支机构,经营相关业务。
6. 允许符合条件的内地期货公司到澳门设立分支机构,在澳门依法开展业务。
7. 研究进一步降低QDII资格门槛,扩大投资额度。
8. 深化内地证券期货市场开放,支持澳门机构通过QFIIRQFII投资境内证券期货市场。
9. 研究推动符合条件的澳门公司在内地交易所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
10. 支持符合条件的澳门金融机构在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九市进行新设、增资或参股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九市内金融机构等直接投资活动。
11开展跨境理财通试点,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澳门银行购买澳门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以及澳门居民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

12. 支持澳门资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内地开展电子支付业务。
13. 允许澳门资银行作为内地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存放银行。

 

部门或
分部门

8. 与健康相关的服务和社会服务

 C. 社会服务

  通过住宅机构向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的社会福利(CPC93311
  非通过住宅机构提供的社会福利(CPC93323

具体承诺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雇用的合同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流动的方式在内地通过住宅机构向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社会福利服务(CPC93311)和非通过住宅机构提供社会福利服务(CPC93323)。

 

部门或
分部门

9. 旅游和与旅游相关的服务

 A. 饭店(包括公寓楼)和餐馆(CPC641-643
 B. 旅行社和旅游经营者(CPC7471
 C. 导游(CPC7472
 其他

具体承诺

1. 允许北京市等内地49个城市的居民个人赴澳门旅游,并不迟于200471日在广东省全省范围实施。
2. 优化现有的广东省“144小时便利签证”政策,放宽预报出境口岸的规定,适时研究调整成团人数规定要求。
3. 优化由澳门入境的外国旅游团进入珠三角地区和汕头市停留144小时免办签证政策,增加入境口岸,扩大停留区域。
4. 允许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参加内地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依照相关规定领取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及注册取得导游证;取得内地导游证的,可依照有关规定备案为内地出境游领队(不含赴台领队证)。
5. 经营赴台旅游的内地组团社可组织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旅游签注(签注字头为L)的游客以过境方式在澳门停留,以便利内地及澳门旅游业界推出“一程多站”式旅游产品。
6.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雇用的合同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流动的方式在内地提供本部门或分部门分类项下的服务。

 

部门或
分部门

10. 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

 A. 文娱服务(除视听服务以外)(CPC9619

具体承诺

1. 允许澳门演出经纪机构或文艺表演团体经广东省、上海市主管部门批准,以跨境交付方式试点在该省、市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来内地举办演出的演出经纪机构或文艺表演团体应事先报文化和旅游部核准。
2. 在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对进口澳门研发的网络游戏产品进行内容审查(包括专家审查)的工作时限为2个月。
3.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的销售服务。
4.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雇用的合同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流动的方式在内地提供本部门或分部门分类项下的服务。

 

部门或
分部门

10. 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

 C. 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和其他文化服务(CPC963

具体承诺

进一步密切内地与澳门图书馆业的合作,探索合作开展图书馆服务。

 

部门或
分部门

10. 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

 D体育和其他娱乐服务(CPC964

  体育服务(CPC96411+96412+96413

具体承诺

1.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跨境交付的方式在内地提供本部门或分部门分类项下的服务。
2.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雇用的合同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流动的方式在内地提供本部门或分部门分类项下的服务。

 

部门或
分部门

11. 运输服务

 A海运服务

  国际运输(货运和客运)(CPC7211+7212,不包括沿海和内水运输服务)
  集装箱堆场服务
  其他

 H. 辅助服务

  b. 仓储服务(CPC742
  c.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CPC748+749不包括货检服务)

具体承诺

1. 允许在澳门登记注册航运企业和船舶经营澳门与内地对外开放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
2.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雇用的合同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流动的方式在内地提供本部门或分部门分类项下的服务。
3.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利用干线班轮船舶在内地港口自由调配自有和租用的空集装箱,但应办理有关海关手续。

 

部门或
分部门

11. 运输服务

 C. 航空运输服务

  机场管理服务(不包括货物装卸)(CPC74610
  其他空运支持性服务(CPC74690
  计算机订座系统(CRS)服务
  空运服务的销售和营销服务

具体承诺

1.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跨境交付形式提供中小机场委托管理服务,合同有效期不超过20年。
2.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跨境交付或境外消费形式提供机场管理培训、咨询服务。
3.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以跨境交付的方式为内地提供国际航线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机票销售代理服务。
4. 允许澳门的航空公司在内地的办公地点或通过官方网站自行销售机票及酒店套票,无需通过内地销售代理。
5.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雇用的合同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提供空运服务的销售和营销服务(仅限于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但不符合经营主体资格的不得从事此类服务活动。

 

部门或
分部门

11. 运输服务

 F公路运输服务

  a. 客运服务CPC7121+7122
  b. 货运服务CPC7123
  c. 商用车辆和司机的租赁CPC7124
  d. 公路运输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服务CPC6112+8867
  e. 公路运输的支持服务CPC744

具体承诺

1.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经营澳门至内地各省、市及自治区之间的货运“直通车”业务。
2. 为澳门司机参加内地机动车驾驶证考试设立计算机考试繁体字试题,并为澳门司机在珠海设立一个指定考试场地方便应试。
3.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雇用的合同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流动的方式在内地提供本部门或分部门分类项下的服务。

 

部门或
分部门

12. 没有包括的其他服务

 B. 其他服务(CPC97

   殡葬设施 (CPC9703

具体承诺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雇用的合同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流动的方式在内地提供本部门或分部门分类项下的服务。

 

其他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具体承诺

1. 允许符合相关规定的澳门居民参加内地以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房地产经纪人、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建造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注册设备监理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价格鉴证师、企业法律顾问、棉花质量检验师、拍卖师、公共卫生类别医师、执业药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电气工程师、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假肢与矫形器制作师、矿业权评估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国际商务、土地登记代理人、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质量、翻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审计、卫生、经济、统计、会计专业技术、通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相应的资格证书。
2. 允许符合相关规定的澳门永久性居民参加内地测绘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资格证书。
3. 允许符合相关规定的澳门居民在广东省报名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相应的资格证书。


其他

个体工商户

具体承诺

1. 允许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照内地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在内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个体工商户,无需经过外资审批,不包括特许经营。营业范围为:谷物种植;蔬菜、食用菌等园艺作物种植;水果种植;坚果种植;香料作物种植;中药材种植;林业;牲畜饲养;家禽饲养;水产养殖;灌溉服务;农产品初加工服务(不含籽棉加工);其他农业服务;林业服务业;畜牧服务业;渔业服务业(需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谷物磨制(不含大米、面粉加工);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3000/年及以下的西式肉制品加工项目除外);水产品冷冻加工;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冷冻海水鱼糜生产线除外);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年加工玉米30万吨以下、绝干收率在98%以下玉米淀粉湿法生产线除外);豆制品制造;蛋品加工;焙烤食品制造;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方便食品制造;乳制品制造〔日处理原料乳能力(两班)20吨以下浓缩、喷雾干燥等设施及200千克/小时以下的手动及半自动液体乳罐装设备除外〕;罐头食品制造;味精制造;酱油、食醋及类似制品制造;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食盐除外);营养食品制造;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啤酒制造(生产能力小于1.8万瓶/时的啤酒灌装生产线除外);葡萄酒制造;碳酸饮料制造〔生产能力150/分钟以下(瓶容在250毫升及以下)的碳酸饮料生产线除外〕;瓶(罐)装饮用水制造;果菜汁及果菜饮料制造;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固体饮料制造;茶饮料及其他饮料制造;纺织业;窗帘布艺制品制造;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宣纸生产除外);文教办工用品制造;乐器制造;工艺美术制造(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雕刻、加工、脱胎漆器生产、珐琅制品生产、墨锭生产除外);体育用品制造;玩具制造;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塑料制品业;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陶瓷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搪瓷日用品及其他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自行车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眼镜制造;日用杂品制造;林业产品批发;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批发;其他文化用品批发;贸易代理;其他贸易经纪与代理;货物、技术进出口;零售业(烟草制品零售除外,并且不包括特许经营);图书报刊零售;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文物收藏品零售除外);道路货物运输;其他水上运输辅助活动,具体指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港口供应(船舶物料或生活品),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包括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和国内水路运输代理业);仓储业;餐饮业;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仅限于线下的数据处理服务业务);租赁业;社会经济咨询中的经济贸易咨询和企业管理咨询;广告业;知识产权服务(商标代理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包装服务;办公服务中的以下项目:标志牌、铜牌的设计、制作服务,奖杯、奖牌、奖章、锦旗的设计、制作服务;办公服务中的翻译服务;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中的2个项目:公司礼仪服务:开业典礼、庆典及其他重大活动的礼仪服务,个人商务服务:个人形象设计服务、个人活动安排服务、其他个人商务服务;研究和试验发展(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除外);专业技术服务业;质检技术服务(动物检疫服务、植物检疫服务、检验检测和认证相关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除外);工程技术(工程监理服务除外);摄影扩印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水污染治理(除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服务);大气污染治理(除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服务);固体废物治理(除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服务);其他污染治理中的降低噪音服务和其他环境保护服务(除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服务);市政设施管理(除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服务);环境卫生管理(除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服务);洗染服务;理发及美容服务;洗浴服务;居民服务中的婚姻服务(不含婚介服务);其他居民服务业;机动车维修;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家用电器修理;其他日用产品修理业;建筑物清洁服务;其他未列明服务业:宠物服务(仅限在城市开办);门诊部(所);体育;其他室内娱乐活动中的以休闲、娱乐为主的动手制作活动(陶艺、缝纫、绘画等);文化娱乐经纪人;体育经纪人;食品、饮料批发;一般旅馆;其他住宿业;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2. 允许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照内地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设立个体工商户,取消从业人员人数、经营面积限制。
3. 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照内地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设立个体工商户时,取消其身份核证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内地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部关税领土。
②  部门分类使用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服务部门分类 (GNS/W/120),部门的内容参考相应的联合国中央产品分类(CPC,United Nations Provisional Central Product Classification)。
③ 内地在此服务贸易部门(分部门)尚不存在商业存在模式。
④ 市场调查是指,旨在获得关于一组织的产品在市场中的前景和表现的信息的调查服务,包括市场分析(市场的规模和其他特点)及对消费者态度和喜好的分析。
⑤ 此领域分类按照内地电信部门分类标准。
⑥ 允许在内地独资举办非学历中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招生范围比照内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执行。
⑦ 允许在内地独资举办非学历高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招生范围比照内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执行。
⑧ 2020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的具体时间以银保监会发布的信息为准。
⑨ 为本条目之目的,大型商业银行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
⑩ 2020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的具体时间以证监会发布的信息为准。
⑪ 2020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的具体时间以证监会发布的信息为准。
⑫ 2020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的具体时间以证监会发布的信息为准。
⑬ 2020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的具体时间以证监会发布的信息为准。
⑭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
⑮ 根据澳门法例的规定,12类澳门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医疗专业人员包括医生、中医生、中医师、牙科医生、牙科医师、药剂师、药房技术助理、护士、治疗师、按摩师、针灸师、诊疗辅助技术员。
⑯ 指印刷及其辅助服务。
⑰ 主要工作人员组别包括导演、编剧、男主角、女主角、男配角、女配角、监制、摄影师、剪接师、美术指导、服装设计、动作/武术指导以及原创音乐。
⑱ 包括与基础设施建设有关的疏浚服务。
⑲ 涵盖范围仅限于为外国建筑企业在其提供服务过程中所拥有和所使用的配有操作人员的建筑和拆除机器的租赁服务。
⑳ 在本部门中,澳门服务提供者应为企业法人。
㉑ 清单中所列考试项目可能根据国家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有关要求发生变化,具体项目以国务院公告为准。
㉒ 对于个体工商户组织形式,内地对澳门服务提供者的全部开放承诺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1)以正面清单形式列举。
㉓ 开展油茶、核桃、油橄榄、杜仲、油用牡丹、长柄扁桃等木本油料经济林种植业需经当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㉔ 汽车、摩托车修理与维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