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计生委信访事项受理和不予受理范围
时间:2010-03-26 来源: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
受理范围
一、咨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制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对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立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计划生育统计、人口计生宣传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人口计生机构人事、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等工作提出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四、检举、揭发国家、省级人口计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政行为和不作为行为;地(市)及其以下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或工作人员违法行政行为和不作为行为情节严重、需要由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立案查处的信访事项。
五、对省级人口计生部门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或复查意见不服,并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查或复核请求的。
六、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办的,国家信访局交办的以及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司(厅、局)领导批办的信访事项。七、其他应当受理的信访事项。
不予受理范围
一、已由有关党政机关受理或者正在办理,在规定期限内又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不予受理。
二、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这类事项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三、信访人无正当理由,自收到省级人口计生部门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或复查意见之日起30日内没有请求复查或复核,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不予受理。
四、信访人对省级及其以下人口计生部门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不予受理。
五、省级及其以下人口计生部门或有关部门已经通过听证会、联席会议等形式议定处理意见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六、有关节育手术并发症的信访事项。这类事项省级及其以下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应按照《节育并发症管理办法(试行)》(计生科字〔1989〕20号)和《节育并发症鉴定办法(试行)》(计生科字〔1989〕20号)的规定处理。对计划生育技术鉴定小组所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信访事项,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只提供政策咨询,不予受理。
传 真
向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信访事项、投诉举报及发表意见建议,请尽量采取书面形式,除网上留言外,您也可以发送传真反映问题。
传真号码:
1.(010)62030553
2.(010)12356 按照语音提示,选择相应的号码,发送传真。
来 信
向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信访事项、投诉举报及发表意见建议,请尽量采取书面形式,除网上留言、发送传真外,您还可以写信反映。
寄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
收 信 人:在信封上注明“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信访处”即可
邮政编码:100191
来 访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请按照信访程序逐级反映问题。
如确需采取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请到国家人口计生委来访接待室反映。
接待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中信银行右侧)
接待来访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节假日除外。
乘车路线:
1.乘坐地铁10号线、城铁13号线知春路站下车,向东约200米路南。
2.乘坐公交304路、386路、604路、611路、641路、653路、671路、689路、826路、944路知春路站下车,向东约100米路南。
举报需知
一、在举报前,请详细了解国家人口计生委受理范围和不予受理范围。
二、公民可以向人口计生部门的信访机构举报、反映计划生育方面的问题,若举报党员干部超生或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工作期间违法违纪的,也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三、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投诉事项如是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有权处理的,请向所在地的人口计生部门提出受理申请,国家人口计生委无权越级受理。
四、提倡实名举报、书面举报。实名举报的请详细填写联系方式,将被举报人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交代明确。
五、电话举报只是反映问题的一种途径,还可以通过其他形式如写信、传真进行举报。
六、举报人应据实举报,不得捏造事实、诬告他人。
七、举报人可以向受理机构查询举报事项受理、办理情况,办理机构已受理的,请不要重复、越级举报同一内容的事项。
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接待地址和电话
1、北京市人口计生委咨询电话: (010)8397080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办公大楼 邮编:100053
2、天津市人口计生委咨询电话:(022)23325347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泰安道17号 邮编:300042
3、河北省人口计生委咨询电话:(0311)87043196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42号 邮编:050051
4、山西省人口计生委咨询电话:(0351) 7596162
地址:太原市长风街7号人口大厦 邮编:030006
5、内蒙古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咨询电话:(0471)4913071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路35中巷1号 邮编:010010
6、辽宁省人口计生委咨询电话: (024)86905185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号 邮编:110032
7、吉林省人口计生委咨询电话: (0431)88906341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 邮编:130051
8、黑龙江省人口计生委咨询电话: (0451)87257056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12号 邮编:150036
9、上海市人口计生委咨询电话: (021)23116214
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21楼 邮编:200003
10、江苏省人口计生委的咨询电话: (025)83268232
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 邮编:210008
11、浙江省人口计生委的咨询电话: (0571)87052425
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 邮编:310025
12、安徽省人口计生委的咨询电话: (0551)5111233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329号 邮编:230031
13、福建省人口计生委的咨询电话:(0591)87853090 ,87844901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76号 邮编:350003
14、江西省人口计生委的咨询电话: (0791)8106995
地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一路239号 邮编:330096
15、山东省人口计生委的咨询电话:(0531)82723667
地址:济南市玉函路75号 邮编:250002
16、河南省人口计生委的咨询电话: (0371)65721009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五路20号 邮编:450002
17、湖北省人口计生委的咨询电话: (027)87824814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12-13楼 邮编:430071
18、湖南省人口计生委的咨询电话: (0731)84698079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马王堆南路80号 邮编:410001
19、广东省人口计生委的咨询电话: (020)83134345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政府大院10号楼8.9楼 邮编:510031
20、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的咨询电话: (0771)5853274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80号 邮编:530022
21、海南省人口计生委的咨询电话: (0898)65339884
地址:海口市海府大道59号 邮编:570204
22、四川省人口计生委的咨询电话: (028)85557051
地址:成都市玉林南街2号附3号 邮编:610041
23、重庆市人口计生委的咨询电话: (023)86878403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3号附1号 邮编:400020
24、贵州省人口计生委的咨询电话: (0851)6892229
地址:贵阳市省政府大院7号楼 邮编:550004
25、云南省人口计生委的咨询电话: (0871)7195363
地址:昆明市关上国贸路85号正通大厦 邮编:650200
26、西藏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的咨询电话: (0891)6814694
地址:拉萨市罗布林卡南路2号 邮编:850000
27、陕西省人口计生委的咨询电话: (029)87290119
地址:西安市新城大院省政府办公大楼5层 邮编:710006
28、甘肃省人口计生委的咨询电话: (0931)8416796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13号 邮编:730000
29、青海省人口计生委的咨询电话: (0971)8227416
地址:西宁市西关大街12号省政府东三楼 邮编:810000
30、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的咨询电话: (0951)5054840
地址:银川市解放西街361号政府大楼 邮编:750001
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的咨询电话: (0991)3816561
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产业开发区昆明路西一巷127号邮编:830011
32、大连市人口计生委的咨询电话:(0411)83686561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 邮编:116011
33、青岛市人口计生委的咨询电话:(0532)85912580
地址:青岛市闽江路7号 邮编:266071
34、宁波市人口计生委的咨询电话:(0574)87186261
地址:宁波市解放北路91号 邮编:315010
35、厦门市人口计生委的咨询电话:(0592)5281805
地址:厦门市祥岭南路518号 邮编:361009
36、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咨询电话:(0755)82001205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田贝一路21号大院 邮编:518020
37、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的咨询电话:(0991)2896709
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96号 邮编:83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