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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部署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评估验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25日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为促进国土资源领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的深入开展,组织好评估验收工作,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就做好这项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

    通知列出了13条评估验收的具体标准。其中包括:是否全面清理了2004年1月1日(土地出让方面为2004年8月31日)以来四个重点方面的所有项目,对每个项目涉及的各个环节、岗位、人员、资金进行了认真梳理,逐一填表登记,没有漏报、瞒报;是否摸清了土地、矿业权出让和评估,项目发包过程中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清查出的问题是否如实填报;对所有举报线索是否进行了认真办理,对要求上报的调查结果、重大案件是否已及时上报;对属于职权范围内有权处理的有关人员是否进行了处理;对存在问题的具体项目是否进行了纠正(如违规出让的土地、矿业权是否收回并重新进行出让或采取其他纠正措施,欠缴的出让金是否已全部追回,低价评估的土地、矿业权是否重新进行评估或采取其他纠正措施并追缴增加价款,违规发包的项目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纠正);是否对单位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如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已废止有违公平竞争原则的文件,是否改革易诱发商业贿赂的管理方式);是否健全了长效机制等。

    为做好评估验收工作,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部属单位及有关中介机构,应根据评估验收的标准认真对照检查,对没有达标的,要抓紧开展工作,对已完成自查自纠工作的,要开展“回头看”。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得力和效果不明显的,要责令“补课”。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对所属重点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逐一评估验收,对下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工作抽查比例不得少于所辖行政区的1/5。

    通知还明确了评估验收的时间,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2006年年底前组织完成本系统、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有关中介机构自查自纠的评估验收,并上交报表,部将于年底或明年年初开始对本系统、部属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评估验收。(李东凯)

 
 
 相关链接
· 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国土资源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及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