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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73万大学生全部进医保 本地学生可刷卡看病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2月27日   来源:新华日报

    南京市政府25日出台《关于在宁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明确在宁73万大学生将全部进入居民医保。这样,江苏省13市所有大学生都已纳入了医疗保障网。与其他城市不同的是,南京籍大学生参保后将持“南京市民卡”刷卡看病,该卡同时兼有乘坐公交、地铁等多种功能。

    《意见》规定,在宁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以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均可以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220元/人,其中政府补助120元,个人缴纳100元。个人缴费部分,原则上由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有条件的高校可给予适当补助。对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大学生,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助。

    参加居民医保后,大学生原来的准公费医疗继续保留,对原享受公费医疗的省属公办高校大学生日常医疗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根据其当年实际参加居民医保的大学生人数,按照每年30元/人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中央部属院校和市属院校按有关规定执行。

    参保大学生看普通门诊费用在300元以内的,可报销40%的费用,超过300元后费用自理。门诊大病不设起付标准,医疗费用基金支付75%。而住院费用大学生享受的报销水平要比南京其他居民多7万元。按照规定,大学生在一个保险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连续缴费每增加一年,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万元,最高不超过22万元。

    大学生异地实习及寒、暑假期间,因急诊住院可就近在当地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将相关就医材料交至高校,由高校统一报市大学生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此外,由于我国已经取消大学生结婚“禁令”,考虑到部分在校生,特别是少数在校硕士、博士等已经结婚,南京大学生医保还可以按照住院费用标准支付参保人员的生育费用。 (黄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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