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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加强药品集中采购规范有序进行监管工作纪实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1月16日 08时52分   来源:陕西日报

    “通过找关系、制作假资料等方式蒙混过关的手段,在这里行不通。”日前,一家制药企业因提供虚假资料,不仅丧失了投标资格,而且被列入了“黑名单”。该企业授权代表感慨地说,“没想到这么严格。但是陕西的公平和规范让我们信服。‘黑名单’2年期限解除后,我们还要来投标。”

    这是陕西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监管工作中发生的一幕。

    今年8月,陕西省正式启动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为把这件民生大事办实办好,省上成立了由纠风、卫生、药监等部门组成的监督组,进驻采购现场实施监管,通过建立和完善制度、严查投诉举报等,有力保证了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建章立制,筑牢“防腐堤”

    陕西省自今年3月起,就开始进行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的前期准备,先后出台了《陕西省2011年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和《陕西省药品集中采购“三统一”工作违规行为处理及责任追究办法》。

    为做好集中采购,监督组及时制定了监督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思路、重点及方法。通过落实投诉登记、调查、回复,重大事项会议研究、集体决定,巡查、抽查,首问首接负责、24小时值班、签订廉政责任书等一系列制度措施,进行全方位监督。

    9月1日,监督组巡查人员在审核现场发现,审核组一名工作人员将中成药丹参从质量第三层次品规升为质量第一层次品规,巡查人员立即要求审核组找专家进行复核。经专家鉴定,这种药最终定位在质量第三层次品规。针对这一类现象,监督组立刻召开专题会研究强化监督措施,开通了网上监督窗口,对初审通过的质量第一层次品规进行抽查。

    “同一种药品出现几个化合物专利,同一种药品有几家原研专利,个别企业所有申报药品都为‘科技进步二等奖’……”监督组针对普遍存在的这三类问题,向协调领导小组建议:组织专家对质量第一层次的所有品规进行复核,并对相关审核人员进行训诫谈话。审核组接到监督组建议函后,立即制定完善了审核制度。

    严防死守,确保公平公正

    今年9月的一天,监督组接到实名举报,反映某省一个制药企业纳税额造假。在省纪委分管领导的协调下,监督组立即与这家药企所在省的有关部门核实,很快查清该企业实际纳税额为1.88亿元,而报名资料所述5.4亿元纳税额纯属造假的事实。据此,该企业本次投标资格被取消。

    在同步跟踪监督时,监督组发现4家已经通过资格初审的制药企业,疑似2010年“企业黑名单”中的单位。监督组立即进行调查取证,很快查清这四家企业确实在2010年“企业黑名单”中,系通过更名蒙混过关通过了初审。据此,监督组取消了这4家企业本次投标资格,并再次将其纳入今年的“企业黑名单”。

    在处理投诉举报中,监督组发现有人伪造公章,假借几家医药投标企业之名举报另一制药企业,严重扰乱了招投标工作秩序,立即进行调查,最终还守法企业以清白。

    据统计,截至目前,监督组已现场受理企业投诉举报84件次,受理网络投诉举报21件;接听企业咨询电话320余次,现场答复140余次,转交其他工作组处理180余次。通过严查投诉举报,保证了集中采购工作公正公平。

    多措并举,力求监督实效

    由于集中采购竞争十分激烈,个别企业派驻代表四处活动,使出不少歪招、邪招……针对这一实际,监督组多措并举,加强源头防控,主动出击、查缺补漏,加班加点、连续作战,确保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顺利进行。

    ——开展廉政教育,重点对集中采购现场各小组组长、副组长、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确保警钟长鸣、廉洁审查。

    ——严格监督检查,严格检查受理大厅工作人员是否挂牌上岗、是否认真回答企业咨询,督促工作人员做好服务,树立良好形象。

    ——积极建言献策,及时向综合协调组提出“实行咨询答疑、企业报名、资料审查三区分离”的建议,解决了受理大厅人多混乱的问题,方便企业有序报名。

    ——坚持高标准、严把关,对质量第一层次品规进行复查,查出其中近800个品规存在问题……

    截至目前,采购工作企业报名、资格审核阶段已经结束,共完成企业资格审核并公示通过2425家、品规34104个。现在正进行目录和企业报名数据对接,准备进入封闭评标阶段。

    省纠风办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特别重点抓好封闭评标的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严格实施问责,增强实施效果,把这件民生大事办实办好,确保实现“群众得实惠、医院保廉洁、政府减负担”的多赢效果。(通讯员  叱晓峰  本报记者  冯晓荣  薛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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