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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负责人就我国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答问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08日   来源:新华社

 

    记者: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我国已经加入公约,下一步工作有什么安排?

    监察部负责人:公约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存在重大冲突,加入公约利远大于弊。但是,加入该公约后,为使我国法律制度与该公约相衔接,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将会非常艰巨。公约规定的一些内容涉及我国重要法律的起草和修改,对此我们要积极慎重地认真研究,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相关工作。

    记者:看了公约文本之后,感觉公约对反洗钱的问题十分关注,作了很多规定,对于反洗钱工作下一步有什么打算?反洗钱对反腐败有什么作用?

    监察部负责人:党中央、国务院对反洗钱工作高度重视。在人民银行成立了反洗钱监测中心,专门负责反洗钱工作,并已取得了成效;根据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目前全国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反洗钱法》,监察部也是起草成员单位之一。相信通过《反洗钱法》,一方面,能够将我们目前关于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做法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明确下来;另一方面,也能与公约的相关规定衔接起来。

    从反洗钱与反腐败工作的关系上说,反洗钱工作对反腐败工作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助于强化我们对腐败行为的发现机制,并能够起到震慑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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