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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0 17: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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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长:马兴瑞
省会:广州
省政府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
邮编:501031
网址:
http://www.gd.gov.cn 

广东省地处中国大陆最南部。东邻福建,北接江西、湖南,西连广西,南临南海,珠江口东西两侧分别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接壤,西南部雷州半岛隔琼州海峡与海南省相望。全境位于北纬20°09′~25°31′和东经109°45′~117°20′之间。全省土地面积17.97万平方千米;其中岛屿面积1448平方千米,占全省土地面积的0.8%。截至20131231日,全省有21个地级市,23个县级市、37个县、3个自治县、58个市辖区,4个乡、7个民族乡、1128个镇、446个街道办事处。

      2014年数据 >>

地理和自然状况

位置、范围和面积

 

    广东省地处中国大陆最南部。东邻福建,北接江西、湖南,西连广西,南邻南海,珠江口东西两侧分别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接壤,西南部雷州半岛隔琼州海峡与海南省相望。全境位于北纬20°09′~25°31′,和东经109°45′~117°20′之间。根据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全省陆地面积17.97万平方千米,其中岛屿面积1916平方千米。全省沿海有大小岛屿1431个,数量仅次于浙江、福建两省,居全国第三位;其中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岛屿759个。另有明礁和干出礁956个。全省大陆海岸线4114.3千米,居全国第一位。按照《联合国海洋公约》关于领海、大陆架及专属经济区归沿岸国家管辖的规定,全省海域总面积41.93万平方千米,其中内海4.89万平方千米,领海1.64万平方千米,200海里专属经济区35.40万平方千米。

 

地 貌

   

    受地壳运动、岩性、褶皱和断裂构造以及外力作用的综合影响,广东省地貌类型复杂多样,有山地、丘陵、台地和平原,其面积分别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3.7%、24.9%、14.2%和21.7%,河流和湖泊等只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5.5%。地势总体北高南低,北部多为山地和高丘陵,最高峰石坑崆海拔1902米,位于阳山、乳源与湖南省的交界处;南部则为平原和台地。全省山脉大多与地质构造的走向一致,以北东―南西走向居多,如斜贯粤西、粤中和粤东北的罗平山脉和粤东的莲花山脉;粤北的山脉则多为向南拱出的弧形山脉,此外粤东和粤西有少量北西―南东走向的山脉;山脉之间有大小谷地和盆地分布。平原以珠江三角洲平原面积最大,潮汕平原次之,此外还有高要、清远、杨村和惠阳等冲积平原。台地以雷州半岛―电白―阳江一带和海丰―潮阳一带分布较多。构成各类地貌的基岩岩石以花岗岩最为普遍,砂岩和变质岩也较多,粤西北还有较大片的石灰岩分布,此外局部还有景色奇特的红色岩系地貌,如丹霞山和金鸡岭等;丹霞山和粤西的湖光岩先后被评为世界地质公园;沿海数量众多的优质沙滩以及雷州半岛西南岸的珊瑚礁,也是十分重要的地貌旅游资源。沿海沿河地区多为第四纪沉积层,是构成耕地资源的物质基础。

 

气 候

   

    广东省属于东亚季风区,从北向南分别为中亚热带、南亚热带和热带气候,是全国光、热和水资源较丰富的地区,且雨热同季,降水主要集中在4—9月。 

    全省年平均气温21.8℃。年平均气温分布呈南高北低,雷州半岛南端徐闻最高(23.8℃),粤北山区连山最低(18.9℃)。月平均气温最冷的1月为13.3℃,最热的7月为28.5℃。全省86个气象站中,历史极端最高气温为42.0℃,出现在韶关;极端最低气温-7.3℃,出现在梅州。 

    年平均降水量为1789.3毫米,最少年份为1314.1毫米,最多年份达2254.1毫米。年降水量分布不均,呈多中心分布。3个多雨中心分别是恩平—阳江、海丰和龙门—清远,其中年平均降水量恩平超过2500毫米,海丰接近2500毫米,龙门为2100毫米。暴雨最频繁的是海丰,年平均暴雨日数达13.5天。月平均降水量以12月最少(32.0毫米),6月最多(313.5毫米)。最大日降水量640.6毫米,出现在清远。 

    年平均日照时数自北向南增加,由不足1500小时增加到2300小时以上;年太阳总辐射量在4200兆~5400兆焦耳/平方米之间。 

    广东省是各种气象灾害多发省份,主要灾害有暴雨洪涝、热带气旋、强对流天气、雷击、高温、干旱及低温阴雨、寒露风、寒潮和冰(霜)冻等低温灾害,灾种多,灾期长,发生频率高,灾害重。

 

矿产资源

 

    广东省地处欧亚板块与太平洋板块交接处,成矿地质条件优越,矿产资源种类较多,优势矿种集中度高。至2015年底,全省发现矿产148(亚)种,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有101种。其中能源矿产7种,黑色金属矿产4种,有色金属矿产11种,贵金属矿产2种,稀有稀土及分散元素矿产15种,冶金辅助原料矿产8种,化工原料矿产9种,建材及其他非金属矿产41种,水气矿产4种。广东省保有资源储量居全国前10位的矿产61种,居全国前3位的矿产26种,居全国第一位的矿产7种,分别为铌钽矿、碲矿、高岭土、建筑用花岗岩、水泥用粗面岩、建筑用大理岩、泥炭。全省已开发利用的矿种主要有地下热水、矿泉水、铁、铜、铅、锌、锡、锑、稀土、金、银、硫铁矿、高岭土、陶瓷土、水泥用灰岩、大理岩等。

 

植被和生物资源

 

    广东省光、热、水资源丰富,四季常青,动植物种类繁多。全省有维管束植物289科、2051属、7717种。其中野生植物6135种,栽培植物1582种。此外,还有真菌1959种,其中食用菌185种,药用真菌97种。植物种类中,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的有仙湖苏铁、南方红豆杉等7种,属于二级的有桫椤、广东松、白豆杉、樟、凹叶厚朴、土沉香、丹霞梧桐等48种。在植被类型中,有属于地带性植被的北热带季雨林、南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中亚热带典型常绿阔叶林和沿海的热带红树林,还有非纬度地带性的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常绿针—阔叶混交林、常绿针叶林、竹林、灌丛和草坡,以及水稻、甘蔗和茶园等栽培植被。香蕉、荔枝、龙眼和菠萝是岭南四大名果,经济价值可观。 

    广东省动物种类多样。陆生脊椎野生动物有774种,其中兽类110种、鸟类507种、爬行类112种、两栖类45种。此外,还有淡水水生动物的鱼类281种、底栖动物181种和浮游动物256种,以及种类更多的昆虫类动物。动物种类中,被列入国家一级保护的有华南虎、云豹、熊猴和中华白海豚等22种,被列入国家二级保护的有金猫、水鹿、穿山甲、猕猴和白鹇(省鸟)等95种。 

    广东省开展对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重视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保护。至2015年底,全省有森林公园1086个。广东省重视绿化荒山,提高森林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

 

海洋资源

 

    广东省海岸线长,海域辽阔,海洋资源丰富。海洋生物包括海洋动物和植物,共有浮游植物406种、浮游动物416种、底栖生物828种、游泳生物1297种。远洋和近海捕捞,以及海洋网箱养鱼和沿海养殖的牡蛎、虾类等海洋水产品年产量约460万吨;可供海水养殖面积77.57万公顷,实际海水养殖面积19.49万公顷,是全国著名的海洋水产大省。雷州半岛的养殖海水珍珠产量居全国首位。沿海还拥有众多的优良港口资源。广州港、深圳港、汕头港和湛江港成为国内对外交通和贸易的重要通道;大亚湾、大鹏湾、碣石湾、博贺湾及南澳岛等地还有可建大型深水良港的港址。珠江口外海域和北部湾的油气田己打出多口出油井。沿海的风能、潮汐能和波浪能都有一定的开发潜力。广东省沿海沙滩众多,气候温暖,红树林分布广、面积大,在大陆最南端的灯楼角有全国唯一的大陆缘型珊瑚礁,旅游资源开发潜力大。

 

大气环境质量

 

    城市空气 2015年广东省21个地级以上城市及顺德区空气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27.8%;各城市SO2年均值范围为7~20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下降10.0%;各城市NO2年均值范围为13~47微克/立方米,除广州、佛山两市外,其余城市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下降15.0%;各城市PM10年均值范围为41~59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下降17.1%;各城市PM2.5年均值范围为27~40微克/立方米,除广州、佛山、肇庆、东莞、潮州、揭阳和顺德外,其余城市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O3-8h)第90百分位数平均值为138微克/立方米,下降6.8%;各城市O3-8h第90百分位数范围为90~172微克/立方米,除东莞、潮州和顺德外,其余城市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云浮市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位数平均值为1.4毫克/立方米,下降17.6%;各城市CO第95百分位数范围为1.1~1.8毫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珠三角地区SO2平均浓度为14微克/立方米,CO第95百分位数平均值为1.4毫克/立方米,分别比上年下降26.3%和12.5%,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NO2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下降10.5%,有8个城市达到国家二级标准。PM10平均浓度为53微克/立方米,下降14.5%,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PM2.5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下降16.7%,有5个城市达到国家二级标准。O3-8h第90百分位数平均值为146微克/立方米,下降7.6%,有8个城市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粤东西北地区SO2平均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NO2平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CO第95百分位数均值为1.4毫克/立方米,分别比上年下降27.8%、8.7%和22.2%,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PM10平均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下降15.3%,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PM2.5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下降17.5%,10个城市达到国家二级标准。O3-8h第90百分位数均值为132微克/立方米,下降5.0%,11个城市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2015年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81.1%~97.5%之间,平均为91.1%,首要污染物为O3-8h(占首要污染物比例为40.5%),其次是PM2.5(占38.6%)和PM10(占10.6%)。全省各城市SO2和CO日均浓度达标率均为100%,NO2日均浓度达标率在93.7%~100%之间,PM10日均浓度达标率在98.4%~100%之间,PM2.5日均浓度达标率在91.4%~100%之间,O3-8h达标率在87.1%~99.7%之间。珠三角地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81.1%~97.5%之间,平均为88.4%,上升7.4个百分点,首要污染物为O3-8h(占首要污染物比例为40.7%),其次是PM2.5(占31.0%)和NO2(占19.4%)。粤东西北地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85.2%~96.4%之间,平均为93.3%,上升5.0个百分点,首要污染物为PM2.5(占首要污染物比例为45.8%),其次是O3-8h(占40.4%)和PM10(占12.2%)。全省各市(区)按照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排名,汕尾、湛江和惠州列前三位,顺德、广州和佛山列后三位。

    城市降水 全省21个地级以上城市及顺德区降水pH均值为5.16,范围在4.50(清远)~6.39(河源)之间;酸雨频率为31.8%;19个城市(86.4%)出现酸雨(pH最小值<5.6),10个城市(45.5%)受酸雨污染(pH均值<5.6)。清远、佛山、阳江和深圳市属于重酸雨区(pH均值<4.5或4.5≤pH均值<5.0且酸雨频率>50%),占18.2%。与上年相比,全省城市降水pH均值上升0.05个pH单位,酸雨频率下降3.7个百分点。全省除茂名、梅州、河源、阳江4市外,其余18个城市(区)属于酸雨控制区,其中揭阳和云浮未出现过酸雨,汕头、潮州、惠州、东莞、汕尾、中山和湛江7个市未受酸雨污染,其余9各城市均受酸雨污染。

 

水环境质量

 

    饮用水源 2015年广东省对21个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79个在用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水源水质开展监测,常规项目每月分析1次,全项目全年分析1次。监测结果表明,全省在用饮用水源水质保持100%达标。

    江河水质 全省主要江河水质总体良好,124个省控断面中,82.3%的断面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水质标准,77.4%的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其中,51.6%的断面为Ⅰ~Ⅱ类优水质,25.8%为Ⅲ类良好水质,10.5%为Ⅳ类轻度污染水质,4.0%为Ⅴ类中度污染水质。

    湖泊水库 全省3个省控湖泊中,湛江湖光岩湖水质为Ⅲ类,营养状态为中营养;肇庆星湖、惠州西湖水质为Ⅳ类,营养状态为轻度富营养。3个湖泊均是景观用水,星湖、西湖水质均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目标,湖光岩湖因总磷浓度超Ⅱ类标准值,未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目标。 

    全省33个省控水库水质良好(27个水库为饮用水水源)。8个大型水库中,新丰江水库水质为Ⅰ类,杨寮水库、流溪河水库、枫树坝水库、白盘珠水库和飞来峡水库水质为Ⅱ类,水质均优;鹤地水库和高州水库水质为Ⅲ类,水质良好。其他25个中小型水库水质均在Ⅰ~Ⅲ类之间,水质优良。全省水库营养程度整体较轻,呈贫营养状态为7个,占21.2%,中营养为26个,占78.8%。

    入海河口 全省19条主要入海河流中,14条(73.7%)河口水质为Ⅱ~Ⅲ类,水质优良;2条(10.5%)为Ⅳ类水质,属轻度污染;1条(5.3%)为Ⅴ类,属中度污染;2条(10.5%)水质劣于Ⅴ类,属重度污染。磨刀门水道、蕉门、洪奇沥、潭江、螺河、黄江河和乌坎河入海口水质最好,为Ⅱ类水质;深圳河和练江河口水质最差,均劣于Ⅴ类,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与上年相比,潭江河口水质好转,由Ⅲ类上升为Ⅱ类;东江河口水质由于氨氮和总磷浓度上升,水质类别由Ⅳ类降至Ⅴ类;横门河口水质由于总磷浓度上升,水质类别由Ⅱ类降至Ⅲ类;其他入海河流河口水质保持稳定。

    近岸海域  全省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4.0%。13个沿海城市中,除深圳为72.7%、东莞为0(东莞仅1个监测点位)外,其余11个沿海城市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均达标。全省67个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中,3个属重度污染,均位于珠江口海域,主要污染指标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全省近岸海域功能区营养程度总体较轻,呈贫营养状态的功能区有37个,占55.2%;呈轻度富营养状态的有10个,占14.9%;呈中度富营养状态的有16个,占23.9%;呈重度富营养状态的有1个,占1.5%;呈严重富营养化的有3个,占4.5%。与上年相比,全省近海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不变;富营养状况有所减轻,其中,贫营养功能区上升6.0个百分点,轻度富营养功能区下降7.5个百分点,中度富营养功能区上升1.5个百分点,重度富营养功能区、严重富营养功能区比例不变。

 

声环境质量

 

    2015年广东省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89%,韶关、深圳、珠海、茂名、惠州、梅州、汕尾、河源、阳江、清远和揭阳等11个城市达标率100%;全省功能区噪声夜间达标率为73%,其中,韶关、珠海、汕尾、河源、阳江和揭阳等6个城市达标率100%。 

    全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5.7分贝。33.3%的城市(7个)区域声环境处于一般水平,66.7%的城市(14个)受轻度污染。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源以生活类声源和交通为主,分别占41.7%和39.1%。 

    各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均小于70分贝,全省总平均值为68.0分贝,48%的城市(10个)属于好的水平,52%的城市(11个)属于较好的水平,总体属于较好的水平。 

    与上年相比,全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上升0.2分贝,功能区噪声昼间点次达标率下降1.2%,夜间上升9.3%。

 

人口语言

人 口

   

    常住人口总量增幅加大  2015年末,广东省常住人口10849万人,其中男性5672.94万人、女性5176.06万人,性别比(女性为100)109.60。人口总量比上年增加125万人,增长1.17%,增幅上升0.42个百分点;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604人。 

    出生人数比上年有所增加2015年,广东省常住人口出生人数119.95万人,出生率为11.12‰;死亡人数46.60万人,死亡率为4.32‰;自然增长人数73.35万人,自然增长率为6.80‰。与上年相比,全省出生以及自然增长人数分别增加4.56万人和8.17万人,死亡人数减少3.61万人;出生率与自然增长率分别上升0.32和0.70个千分点,死亡率则下降0.38个千分点。

    劳动适龄人口负担加重  根据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推算,广东省年末常住人口主要年龄段人数分别为:0~14周岁(少年儿童人口)1884.67万人,15~64周岁(成年人口)8044.05万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920.28万人,分别占常住人口总量的17.37%、74.15%和8.48%。全省人口年龄结构继续表现出“两头低、中间高”的总体特征,即少年儿童人口与老年人口占比相对较低,而成年人口比重较高。2015年底,全省少年儿童抚养系数23.43%、老年人口抚养系数11.44%、总抚养系数34.87%;与上年相比,少年儿童、老年人口以及总抚养系数分别上升3.29、0.61和3.90个百分点。少年儿童人口增幅相对较大是导致全省总抚养系数上升的主要原因。此外,由于常住人口跨省的流动人口数量依然庞大,且年龄结构相对比较年轻,使广东省常住人口总抚养系数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1个百分点。

    人口城镇化继续稳步推进  2015年末,在广东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有7454.35万人、居住在乡村的有3394.65万人,分别占常住人口总量的68.71%和31.29%。分区域看,珠三角和东翼、西翼、山区的人口城镇化率分别为84.59%、59.93%、42.01%和47.17%,比上年分别提升0.47、0.38、0.98和0.80个百分点。全省居住在城镇的人口比上年增加162.03万人,增长2.22%,比常住人口增幅高出1.05个百分点。 

    常住人口继续向珠三角特大城市聚集  至2015年底,广东省分区域的常住人口数量排列依次为:珠三角5874.27万人、东翼1727.31万人、山区1664.07万人、西翼1583.35万人;分别占人口总量的54.15%、15.92%、15.34%和14.59%。与上年相比,珠三角和山区、西翼的人口数量分别增长1.92%、0.49%、0.46%,而东翼则下降0.08%。广州、深圳两个超大城市的人口数量增加最多,分别比上年增加42.06万人和59.98万人,两市常住人口增幅占珠三角常住人口增量的92.02%。

 

语 言

 

    广东省语言状况复杂,除粤北、粤东有瑶、壮、畲语及粤北土语外,主要流行3种保留了丰富的古汉语特点、又各有特色的汉语方言。 

    粤方言  又称广州话、白话。省内可分:一、粤海片(广府片),分布在广州、佛山、肇庆、深圳、南海、顺德、三水、高明、鹤山、怀集、广宁、四会、高要、云浮、封开、郁南、德庆、罗定、阳山、清远、佛冈、增城、从化、连州、连山、惠州、韶关、博罗、惠阳、惠东、海丰、仁化、乐昌、英德,以广州为代表,影响最大。二、四邑片,分布在台山、开平、恩平、新会、斗门、江门及鹤山部分地区,以台山为代表。三、高雷片,分布在湛江、茂名、阳江、阳春、高州、信宜、化州、吴川、电白、遂溪、廉江、雷州、徐闻,未形成权威代表。四、莞宝片,通行于东莞及宝安,以莞城为代表。五、香山片,通行于中山、珠海(斗门除外),以石歧为代表。各片小有差别,四邑片与粤海片差异最大。全省使用的人口近4000万人,但上述区域也掺杂小片客家话和闽语。粤方言在海外华人社区如马来西亚吉隆坡,越南胡志明市,澳大利亚悉尼、墨尔本,美国纽约、三藩市,加拿大温哥华、多伦多等处广泛流行。 

    客家方言  广东省是客家话最重要的流行地。省内可分:一、粤东片,分布在梅县、蕉岭、平远、兴宁、五华、大埔、丰顺、揭西、紫金、惠阳、惠东、宝安,以及揭阳、饶平、普宁、惠来、潮阳、陆丰、陆河、海丰、深圳、东莞、增城、博罗、中山的一些地区。二、粤中片,分布在和平、连平、龙川、河源、新丰、龙门、佛冈,以及广州、顺德、南海、中山、珠海、斗门、三水、四会、清远、高明、鹤山、开平、新会、台山、恩平的部分地区。三、粤北片,分布于始兴、乐昌、曲江、连州、连南、乳源、阳山、翁源、英德,以及韶关、南雄、仁化、连山、怀集、广宁、郁南、德庆、云浮、罗定、新兴的部分地区。四、粤西片,分散在信宜、阳春、阳江、高州、茂名、电白、化州、吴川、廉江、遂溪、雷州、徐闻。省内其他地区有零星分布,如广州三元里、沙河。全省使用的人口约1500万人。客家方言以梅州为代表,内部一致性较强。海外的印度尼西亚、毛里求斯等国华人社区和台湾地区,客家方言相当通行。 

    闽方言  广东闽语属闽方言闽南一支。大致可分:一、潮汕片,以汕头、潮州为代表,流行于汕头、潮州、揭阳、澄海、南澳、饶平、揭西、潮阳、普宁、惠来、汕尾、陆丰、海丰。二、雷州片,流行于雷州、徐闻、遂溪,以及湛江、廉江、吴川、电白、茂名、高州、阳西的部分地区,以雷州为代表。全省使用闽语的人口约1700万人。广东闽语是泰国、柬埔寨、法国等华人社区的流行方言。

 

民族宗教

民 族

   

    广东省是56个民族成分齐全的省份。少数民族人口334.75万人,比上年减少7.05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9%。世居少数民族有壮、瑶、畲、回、满族

 

宗 教

 

    广东省是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宗教齐全的省份

 

侨乡侨情

广东是著名侨乡

   

    广东省自古就是中国海上贸易和移民出洋最早、最多的省份,近代以后逐渐发展成为重点侨乡。

    海外侨胞众多、归侨侨眷众多 广东有3000多万海外侨胞,超过全国一半以上,遍及世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主要分布在东南亚的印尼、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越南、柬埔寨,欧美的美国、加拿大、法国、英国,南美洲的秘鲁、巴拿马、巴西、委内瑞拉,大洋洲的澳大利亚、新西兰,非洲的毛里求斯、马达加斯加、南非、留尼汪等国家和地区。省内有10.17万归侨、3000多万侨眷,主要集中在珠江三角洲、潮汕平原和梅州地区。

    侨捐项目众多、侨资企业众多 广东籍海外侨胞、港澳同胞素有念祖爱乡的光荣传统,一向关注支持家乡的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改革开放以来至2014年,海外侨胞、港澳同胞捐赠折合人民币510亿元,捐建道路、桥梁、学校、医院、图书馆、体育馆等逾3.9万项。侨资企业是广东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力量,全省侨资企业总数5.8万家,其中港澳投资在册企业5.3万家,华侨华人投资在册企业约5000家,累计投资近2000亿美元,占全省实际吸收外资近七成。广东省以侨为桥引进大量海外人才、先进科学技术和现代化管理理念,全省留学回国华侨华人专业人士5万多人,创办企业3000多家。

    华侨文化、侨乡文化积淀深厚 华侨文化与侨乡本土文化的结合,形成独特的侨乡文化。华侨文化、侨乡文化是岭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文化遗产“开平碉楼与村落”、世界记忆遗产“侨批档案”是华侨文化和侨乡文化的典型代表。广东省的留学文化、商业文化、慈善文化等也都与华侨华人有密切联系。

    涌现大批近现代著名华侨先驱人物 中国近现代历史上许多著名人物是广东的华侨先驱。在政界方面,有康有为、梁启超、孙中山、叶剑英等;在实业界方面,有回国兴办第一家缫丝厂的南海籍华侨陈启沅,兴办“张裕葡萄酒公司”的大埔籍华侨张振勋,兴办新宁铁路的台山籍华侨陈宜禧等;在商业界方面,有创建上海永安百货公司的华侨郭乐、郭泉兄弟,创建先施百货公司的华侨马应彪等;在教育界,有开创中国留学教育先河的珠海籍华侨容闳等。此外,还有“洪门元老、一生爱国”的著名华侨领袖司徒美堂,集实业家、慈善家、领事、侨领一身的珠海籍华侨陈芳,为汕头市政建设做出贡献的泰国米业大王澄海籍华侨陈慈黉等。他们对中国近现代文明发展做出突出的贡献,他们的思想和精神是广东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区划

简 述

   

    2015年度,广东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要求,严格审核各地上报的行政区划变更材料,对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经国务院批准,全省撤销1个县级市,设立了1个市辖区;经省和市人民政府批准,全省撤销5个街道办事处,设立2个街道办事处。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省有21个地级市,20个县级市、34个县、3个自治县、62个市辖区,4个乡、7个民族乡、1128个镇、445个街道办事处。(详见547页《广东省行政区划表》)

 

各市行政区划变动详情

 

    深圳  2015年将宝安区观澜街道分设为观湖、观澜、福城等3个街道办事处。 

    江门  撤销蓬江区仓后、堤东、北街等3个街道办事处,并入白沙、环市街道办事处;撤销江海区滘头、滘北街道办事处,并入江南街道办事处。 

    肇庆  撤销高要市,设立肇庆市高要区。

 

经济建设

概 况

 

    初步核算,2015年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72812.55亿元,比上年增长8.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344.82亿元,增长3.4%,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1.7%;第二产业增加值32511.49亿元,增长6.8%,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41.2%;第三产业增加值36956.24亿元,增长9.7%,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57.1%。三次产业结构为4.6:44.6:50.8。在现代产业中,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8172.20亿元,增长9.8%;先进制造业增加值14712.70亿元,增长10.0%;现代服务业增加值22338.12亿元,增长11.9%。在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增长5.0%,住宿和餐饮业增长3.0%,金融业增长15.6%,房地产业增长11.4%。民营经济增加值38846.24亿元,增长8.4%。2015年,广东人均GDP达到67503元,按平均汇率折算为10838美元。

 

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提高

 

    2015年广东省实施稳增长调结构系列政策措施,扩大内需,稳定外需,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2812.55亿元,比上年增长8.0%,经济总量稳居全国首位。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是3345.54亿元、32613.54亿元、36853.47亿元,分别增长3.3%、7.0%和9.5%,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4.6∶44.8∶50.6,服务业占比首次超过50%。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7503元,增长7.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66.78亿元,增长12.0%。其中税收收入增长13.4%,税收占比达78.8%。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7208.8亿元,增长8.2%。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规模以上民营工业增加值增长11.8%,分别比国有、外资工业高9.7个、7.7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增长19.9%,占比提高到60.1%。企业健康发展。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收费减免等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为企业减负超过830亿元。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的企业221家,比上年增加20家;超1000亿元的企业22家,增加2家。

 

重点领域改革深化

 

    行政体制改革  2015年,广东省51个省直部门实行权责清单管理,新取消和调整省级行政审批事项120项。建成省市县三级联通的网上办事大厅并延伸到镇街,省直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和99%的社会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全省率先全面完成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中国(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  承接省政府下放的第一批60项省级管理权限,实施自贸区金融创新30条政策,在全省推广首批27条改革创新经验。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累计新入驻企业5.6万家。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建设智能口岸通关体系,通关效率提高50%以上。 

    投融资体制改革  率先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清单管理和网上备案,全年办理备案项目8089个,项目总投资超过1.91万亿元,推行投资审批事项并联审批。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创新平台等领域建设。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介和储备项目122个,总投资超过2800亿元。 

    财政金融改革  探索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开展预算管理、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创新发展新型金融机构,跨境证券产品交易等重大金融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企业跨境人民币贷款198亿元。推动互联网金融等新业态发展,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 

    营商环境优化  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推动《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立法,新登记企业数和注册资本金分别增长22.5%和76.8%。初步建成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开通运行“信用广东网”,归集33个部门156类8135万条信用信息。修订广东省定价目录,放开取消下放62项价格,全面推行阶梯水价和阶梯气价。制订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率先开展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

 

“三农”发展基础夯实

 

    农业经济保持平稳  2015年广东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产量保持稳定,粮食、肉类、禽蛋产量分别达1358.1万吨、425万吨和33.5万吨。建设粮食仓容446万吨,全省地方粮食储备规模增长119%。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省级农业龙头企业633家,农民合作社3.7万多家,家庭农场3.75万家。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开工建设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基本建成高州水库灌区、雷州青年运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主体工程,完成1700千米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任务,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示范县建设顺利推进。累计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60.89万公顷,完成7382千米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底化任务。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启动14个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 

    第二轮扶贫开发“双到”(规划到户、责任到人)任务全面完成  全省投入扶贫资金73.41亿元,实施贫困村扶贫项目2.23万个、贫困户扶持项目49.86万个,完成10万户农村危房、农村住房困难户改造和9848户“两不具备”(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移民搬迁安置。90.6万相对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9220元,减贫人口30.6万人。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全省认捐款额(含物资折款)18亿元。 

    农村综合改革  出台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南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启动。开展建设县级综合征信中心等8项行动,推进农村普惠金融试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建成农村产权流转管理县级平台128个。

 

创新驱动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现代服务业发展  出台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健康服务业、养老服务业、体育产业、旅游业、文化创意设计服务等政策文件,推进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等70个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达60.4%。 

    先进制造业发展  建成珠海碧辟化工PTA三期扩建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湛江钢铁1号高炉点火。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加快建设,“工作母机”(机床)类制造业提升发展,珠江西岸“六市一区”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4.2%。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48.5%。推进工业转型升级,603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工业技改投资增长56.5%。实施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和机器人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新增应用机器人1.8万套。出台“互联网+”行动计划,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业态蓬勃发展,工业化信息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431家。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推进新一代显示技术等6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省新兴产业创投计划首批参股支持4支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总规模达10亿元。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的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提高至27.0%。海洋生产总值1.52万亿元,增长12.5%。

 

重大项目建设

 

    2015年广东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031.2亿元,比上年增长15.8%。工业投资增长20.8%,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提高至33.8%;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投资分别增长25.4%、35.8%,金融业投资增长17.6%,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1.8%。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5939亿元,为年度计划投资的122.4%。建成惠州机场军民合用改扩建工程等70个项目。济(南)广(州)高速公路平远至兴宁段等11个高速公路项目建成通车,新增高速公路里程738千米,通车总里程7018千米,保持全国第一,实现县县通高速。广深港客运专线福田站建成通车,全省高快速铁路通车里程达1360千米,位居全国前列。阳江核电2号机等11台机组建成投产,新增骨干电源装机容量630万千瓦。获国家批准建设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等6个项目,总投资约723亿元。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56.29亿元,国家安排专项建设基金项目资本金205亿元。获批及发行企业债券20只,规模达657亿元。

 

消费新业态发展

 

    2015年,广东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333.4亿元,比上年增长10.1%。通讯器材类增长27.5%,餐饮收入增长11.2%;商品住宅销售面积、销售额分别增长25.4%、35.2%。继续开拓国内市场,推进“广货全国行”,工业品内销占比达73.1%,提高1.8个百分点。创新推动“广货网上行”,开展广货众筹,网上商品零售额820.3亿元,增长52.9%;快递业务量50.1亿件,增长49.4%。电子商务交易额3.2万亿元,增长23.1%;信息消费规模1.04万亿元,增长20.9%;物联网产业市场规模3100亿元,增长29.0%。旅游总收入8902亿元,增长13.4%;接待过夜游客3.5亿人次,增长6.8%。健康、养老、体育等新型消费快速发展。

 

外经贸转型

 

    2015年,广东省进出口总额63559.7亿元,比上年下降3.9%。出口总额39983.1亿元,增长0.8%,进口总额23576.6亿元,下降10.8%。外贸结构优化。一般贸易出口增长11.7%,占全省比重达42.9%;旅游购物出口增长1.1倍,38家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出口增长22.3%,纳入统计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增长14.5倍。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的比重提高至11.1%。“引进来”和“走出去”步伐加快。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成果丰硕。在澳大利亚、新西兰等6国举办系列经贸活动,签订经贸合作项目300个,签约金额154.4亿美元。全年合同利用外资561.1亿美元,增长30.3%;实际利用外资268.8亿美元,与上年持平;新增对外协议投资额259.5亿美元,增长104.9%;对外实际投资106.5亿美元,增长10.9%。率先出台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方案,举办第二届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对海上丝绸之路沿线重点14国进出口额增长4.3%。

 

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


    珠三角地区转型升级  2015年,广东省推动珠三角“九年大跨越”,以创新发展促进优化发展,抓好项目建设、技术改造、重大平台、骨干企业和科技创新等重点工作。编制珠江三角洲全域空间规划,打造世界级城市群。珠三角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6%,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优化调整为1.8∶43.7∶54.5,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62.9%,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达53.6%、31.5%。 

    粤东西北地区发展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中心城区扩容提质等“三大抓手”推进。包茂高速信宜至电白段等6个高速公路项目建成通车。省产业转移园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0%,占粤东西北地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25.8%。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累计完成投资放款101亿元。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加强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对口帮扶,累计引进产业项目692个,完成投资约600亿元。粤东西北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增长7.9%、18.9%、11.1%,分别比全省高0.7个、3.1个和1个百分点。 

    新型城镇化推进  编制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改革完善户籍管理制度,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8.7%。茂名市、佛山市南海区及狮山镇增补纳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范围。


社会建设

民生保障

 

    2015年,广东省民生类支出8912.7亿元,比上年增长44.3%,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6%,提高2个百分点。就业和城乡居民收入保持稳定。城镇新增就业155.5万人,完成年度任务129.6%,促进创业22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5%,控制在预期目标内。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6.4%、7.7%。底线民生水平提高。城乡低保补差分别提高到410元/月和200元/月,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上,孤儿基本生活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1240元/月和760元/月。社会保障水平提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5087万人、2500万人、10136万人、2930万人、3122万人、3082万人。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达2400元/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100元/月,全省价格调节基金向低收入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1.54亿元。新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6.6万套(户)、棚户区改造8.8万套(户),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11.9万套(户)。全面实施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教育体育卫生文化事业发展。新创建教育强县38个,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实施对象扩大到所有农村公办普通高中和公办幼儿园,公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99.0%,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95.7%、33.0%。2387个公共体育场馆实现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开展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40元。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新建、改扩建或完善设施设备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11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30个,行政村(社区)文化室7306个。

 

社会体制改革

 

    2015年,广东省召开省社会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全省社会工作会议等,总结和部署全省社会建设和社会体制改革工作。印发《关于开展社会体制改革落实年专项工作方案》,采取做好改革总体规划、建立改革台账、开展省市共建、打造改革智库、强化督查评估和组织经验交流等方式,推动全省社会体制改革工作。开展社会体制改革省市共建项目工作,在全省确定24个“省市共建”项目。加强统筹协调机制建设,建立联络员、台账、请示报告等制度机制,拟订相关评估指标体系。与省情中心研究拟订相关评估指标体系,确定评估办法和各项评估指标。

 

社会工作调研

 

    2015年,广东省社工委选取“广州市南沙区社区治理和服务标准化建设研究”“深圳市社会体制改革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研究”“珠海市社会建设法制化示范市改革研究”“中山市全民动员参与社会治理机制研究”“肇庆市社会力量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研究”“河源市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等课题,以“省市共建”的方式开展调研。完成“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课题研究,对“广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等进行专题调研,会同省妇联开展妇女社会组织情况调研工作。

 

第四届“南粤幸福活动周”

 

    2015年国庆假日期间举办。内容包括“幸福大礼包”“幸福手拉手”“幸福我来秀”“幸福我健身”和“幸福大家谈”5大项目板块。全省各地集中开展体育锻炼、健康服务、宣讲培训、帮困助弱、文艺展演、志愿公益等群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