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2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0%

2019-01-21 10:26 来源: 统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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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2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0987亿元,比上年增长9.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9%,以下除特殊说明外均为名义增长),增速比1-11月略低0.1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45311亿元,增长5.7%。

2018年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893亿元,同比名义增长8.2%,增速比11月份提高0.1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5084亿元,增长2.4%。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2018年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25637亿元,比上年增长8.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5350亿元,增长10.1%。其中,12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0329亿元,同比增长8.0%;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565亿元,增长9.3%。

按消费类型分,2018年餐饮收入42716亿元,比上年增长9.5%;商品零售338271亿元,增长8.9%。其中,12月份餐饮收入4422亿元,同比增长9.0%;商品零售31472亿元,增长8.0%。

在商品零售中,2018年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136075亿元,比上年增长5.7%。其中,12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14175亿元,同比增长2.2%。

2018年,全国网上零售额90065亿元,比上年增长23.9%。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70198亿元,增长25.4%,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8.4%;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穿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33.8%、22.0%和25.9%。

2018年,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的超市、百货店、专业店和专卖店零售额比上年分别增长6.8%、3.2%、6.2%和1.8%。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17年12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18年12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5.上年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及有关制度规定进行了修订,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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