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答网民关于职业教育相关政策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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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马克思说:总理您好,我代表高职学生对职教改革政策表示满意。但我有几点建议:1.我是广东深圳人,我们广东每年都有针对高职到本科深造的入学考试叫本科插班生考试,但2012年深圳大学2A院校已停招此类考生,211及985工程类院校也已停招。我建议此类二本A类、一本A/B类及重本类院校能否恢复对所有在职、高职毕业生开放招生渠道。2.我是金融专业大专生,目前应聘符合我理想职业规划的银行职位,网申时却被“全日制本科学历”及“211和985工程院校优先考虑”等歧视就业政策卡在银行招聘的大门之外。您看,是否转变社会对大专、中专职业类学生的偏见观念,让优秀的大专毕业生在将来深造及就业中畅通无阻。3.重本等优质院校教育资源供不应求,可否在今后几年加大财政经费投入,搞好重本、一本等本科院校及高职与中职院校的基础设施建设。

教育部回复: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一个开放的系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双向沟通的桥梁。普通学校和职业院校可以开展课程和学分互认。学习者可以通过考试在普通学校和职业院校之间转学、升学。普通高等学校可以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并与职业院校联合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今后重点本科院校对高职院校毕业生的招生渠道将会进一步畅通。

2013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力度,严禁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保护毕业生合法权益。通知强调,各地、各高校在组织校园招聘活动时,要加强对用人单位资质、招聘信息的核查,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凡是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举办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要做到“三个严禁”: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进一步指出:要健全就业和用人的保障政策。各级人民政府要创造平等就业环境,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职业院校毕业生。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相信,随着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完善,高职毕业生的就业环境将会进一步改善。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相继启动实施了“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等中央财政专项,强化国家政策引导,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截至2013年,中央财政投入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专项资金超过460亿元,支持建设了976所高职学校的1812个专业、4556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450所县级职教中心和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其中,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实施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重点支持了200所高职院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重点支持了1000所中职学校。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的财税体制改革要求,中央财政将大力控制和压缩专项转移支付,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央按照因素法确定下达的资金,由省级政府统筹确定用向。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主要在地方,今后省级政府将在职业教育投入方面拥有更大的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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