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委答网民关于全面两孩政策配套措施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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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莲花说:总理,您好。全面放开“两孩”的同时,我们都非常关注相关制度会如何一并修订。比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中关于生育独生子女有很多奖励:延长产假、享受很多优惠政策等,今后是否会取消?另外,按现行政策,单独可以生二胎,但生育假比生头胎少一个月,对产妇的恢复不利,新政对此有什么调整?希望产假等制度设计能体现以人为本。

卫生计生委回复:一、关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生子女奖励的规定如何修订”的问题,答复口径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后,不再鼓励只生一个孩子,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给予相关的奖励和扶助;对于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不再生育第二个孩子的独生子女家庭,按规定继续给予奖励和扶助。

二、关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产假制度设计的问题,答复口径为: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过程中,积极研究探索为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夫妻给予延长生育假、享受配偶陪产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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