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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落地超9000亿,国务院常务会:探索公募资管参与,鼓励外资入股实施机构

2019-05-23 09:15 来源: 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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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推进,部分企业的违约风险相继暴露,市场化债转股作为防范金融风险、降低杠杆率的重要手段,被市场寄予厚望。

5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表示,实施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是支持有市场前景企业缓解债务压力、促进稳增长防风险的重要举措。

去年以来,债转股已落地超过9000亿元,促进了企业杠杆率下降和经营效益提升。不过,市场化债转股资金到位率低、落地难的困境依然存在。

国务院常务会议称,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起设立资管产品并允许保险资金、养老金等投资。探索公募资管产品依法合规参与债转股。鼓励外资入股实施机构。

债转股已落地超9000亿

债转股正成为“去杠杠”道路上处置不良资产的得力助手。

所谓债转股,一般是指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股权、产权关系。市场化债转股是降低企业杠杆率的重要举措之一,实施债转股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杠杆率水平,给遇到暂时性困难的企业一定缓冲期,减少企业的财务成本,化解企业中短期的财务困境。

2018年初,发改委会同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实施中有关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允许采用股债结合的综合性方案降低企业杠杆率。

2018年6月末,央行宣布从2018年7月5日起,下调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鼓励5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运用定向降准和从市场上募集的资金,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实施“债转股”项目。

同月,银保监会发布《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属性,规定应由境内商业银行作为主要股东发起设立;鼓励“收债转股”的同时,允许通过多种模式开展债转股业务。

2018年11月,发改委、央行等5部门印发《关于鼓励相关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通知》,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保险机构、信托机构等具有股权投资资格的市场机构依法依规参与债转股工作。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在债转股系列新政出台后,一些企业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此前,四川省国有控股的泸天化集团由于快速扩张形成巨额债务,加之经济下行、行业性亏损以及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企业资不抵债,出现债务危机。

而通过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的办法,目前,泸天化集团市场化债转股工作已完成全部法律程序,所有债务均得到妥善处置,其中62.21亿元金融债权转为股权,是四川省首单成功落地的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项目。

重整完成后,泸天化集团的资产负债率将由资不抵债大幅下降至60%以下,集团内上市公司2018年全年实现净利润3.52亿元,摆脱了持续5年巨额亏损的经营困境,企业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

政策的见效有目共睹。数据显示,债转股的落地金额逐渐提高。

2019年初,银保监会首场“银保监会近期重点监管工作通报会”上,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肖远企说:“现在债转股的签约金额已经突破两万亿元,落地金额已经达到6200亿元的水平。”5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公布的数据则显示,去年以来债转股已落地超过9000亿元。

中国社会科学院产业金融研究基地副秘书长陈文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债转股后企业发展的配套支持要到位,债转股本身不是万能药,只是帮助企业降低杠杆、优化资产负债表,企业经营的改善与提升需要包括财税等全方位的支撑。

建立债转股合理定价机制

虽然债转股项目落地率与资金到位的情况明显改善,但现状仍旧是签约多,落地少。

东吴证券研究报告称,市场化债转股资金到位率低,落地难。究其原因首先是期限、风险和收益的不匹配,导致市场化募集资金存在困难;其次,配套机制的不完善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债转股的效率;最后,各主要参与方目标的不一致性也造成了债转股实施进程缓慢,资金到位率偏低。

比如,在配套机制方面,目前债转股定价仍然是由实施机构与各个转股企业逐一谈判,没有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和成熟的债转股定价、交易市场,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债转股的效率。

此外,债转股的退出途径也存在一定障碍。“债转股后(需要建立)相应权益方的退出机制,债转股不是让企业合规逃废债,而是让企业恢复造血能力,从而最终能够对原权益方实现偿付。”陈文称。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下一步要直面问题、破解难题,着力在债转股增量、扩面、提质上下功夫。

首先是,建立债转股合理定价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实施机构等尽职免责办法,创新债转股方式,扩大债转优先股试点,鼓励对高杠杆优质企业及业务板块优先实施债转股,促进更多项目签约落地。

其次,完善政策,妥善解决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机构持有债转股股权风险权重较高、占用资本较多问题,多措并举支持其补充资本,允许通过具备条件的交易场所开展转股资产交易,发挥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在债转股中的重要作用。

除此还要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债转股,优化股权结构,依法平等保护社会资本权益。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起设立资管产品并允许保险资金、养老金等投资。探索公募资管产品依法合规参与债转股。鼓励外资入股实施机构。(杜川)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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