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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完善社保体系 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0月11日   来源:黑龙江省政府网站

    越来越多的下岗失业人员真实地感受到,社会保障离自己越来越近了。黑龙江省社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使158.75万人完成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的并轨。企业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形成了一个不同阶层、不同利益群体各种利益的结合点和平衡点,“老有所养”正在变成活生生的现实。

    黑龙江省自2004年启动社保试点以来,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任务基本完成。截至9月30日,我省已审核批准实施并轨的企业达到10480户,并轨总人数为158.75万人,其中今年以来并轨90.56万人,人均经济补偿金8394.79元。并轨妥善处理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劳动关系问题,使下岗职工的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财政对困难企业并轨给予了大量的资金补助,后续的就业管理服务、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措施,避免了简单地将并轨人员推向社会,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实行了城镇企业和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为了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增强基金的互济功能,形成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长效机制,黑龙江省从2005年5月1日开始,以“六个统一”为目标,即:统一企业缴费比例、统一统筹项目、统一计发办法、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业务规程和信息系统、统一管理经办机构,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称,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统一、政策统一,为劳动力合理流动提供了一条便捷之路。省级统筹还将极大地提高养老保险的发放效率,及时兑现“不差一人、不欠一分、不拖一天”的发放承诺。目前,全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垂直管理工作正在进行,将于年底前实现比较规范的省级统筹。

    黑龙江省始终将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强化基金征缴作为增加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增强保障功能的重要手段。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稳中有升,社会保险费收缴额进一步增加,按时足额兑现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1-8月,全省共为200.3万名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金9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9亿元,增长11%%,拨付率为100%%;共为16.24万名失业人员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1.55亿元;调剂再就业资金222.95万元。共为参保人员拨付医疗、工伤、生育费用19.7亿元、1.4亿元、34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