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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新疆公路交通发展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0月13日   来源:新疆自治区政府网站

  10月10日,交通部与新疆在北京共商新疆“十一五”期间公路交通发展大计,就关于加快新疆公路交通发展形成了《交通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疆交通发展会谈纪要》,并举行了签字仪式。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交通部部长张春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协主席艾斯海提·克里木拜,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兵团政委聂卫国,自治区副主席宋爱荣等领导及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交通厅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了签字仪式。

  签字仪式由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席张庆黎主持。交通部副部长翁孟勇首先宣读了《交通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疆交通发展会谈纪要》。纪要确定,当前公路交通仍然是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之一,为了促进新疆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必须进一步加快新疆公路交通发展,因此,交通部对于新疆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将继续给予全力支持。“十一五”期间,交通部将支持新疆加快境内国道主干线、西部开发省际公路通道和国家高速公路网的建设,高质量按期完成国家公路运输通道的建设任务。加快连云港至霍尔果斯国道主干线星星峡——哈密——吐鲁番、赛里木湖——果子沟——霍尔果斯公路的建设,在2010年底前全线按一级及一级以上公路标准建成。支持清水河至伊宁高速公路建设。支持抓紧开展北京至乌鲁木齐国家高速公路(“三北大通道”)前期工作,条件具备时可将新疆段建设纳入交通部“十一五”建设计划。支持加快西部开发省际公路通道中阿勒泰至红其拉甫公路阿勒泰——布尔津——白碱滩、库尔勒——阿图什、喀什——红其拉甫,库尔勒至西宁公路若羌——依吞布拉克(新青界)公路的建设,确保2010年底前基本建成西部开发省际公路通道。

  重点支持打通纵贯南北疆的快速干线,即北起阿勒泰,经克拉玛依、独山子,翻越天山、库车——阿拉尔、穿越塔克拉玛干沙漠至和田,建成第二条沙漠公路。交通部还将对特殊困难的果子沟项目、天山公路项目给予重点支持。与此同时将加快边境口岸公路建设。初步计划将阿黑土别克、塔克什肯、吐尔尕特、阿拉山口等国家一类口岸的口岸公路纳入交通部“十一五”建设计划。纪要还对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国边防公路建设、支持新疆“科技兴交”、“人才兴交”战略、加大对兵团垦区道路建设的支持力度等方面作出了承诺。交通部还将全力支持喀什至和田公路建设。

  张春贤在签字仪式上高度评价了新疆五十年来公路交通事业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新疆各族人民群众对公路交通所投入的巨大热情。他说,我们共商“十一五”新疆公路交通发展大计,就是要明确新疆公路发展的指导思想,落实新疆公路交通“三个打通”战略,打通向东与相邻省区通道,打通向西国际通道,打通南北疆快速通道。与此同时,加快农村公路、兵团垦区道路的建设,加快口岸公路、国边防公路的建设。交通部与自治区政府对新疆所处的战略地位和交通发展需求在认识上取得了完全一致。在会谈纪要中已经原则明确自治区党委、政府将采取5项政策推动新疆公路交通建设。特别是,自治区克服财政困难,决定在公路建设相关税费上出台具体政策,专款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使农村公路建设政策落到实处。这些政策必将极大加快新疆交通发展步伐。交通部认真研究,提出了7大支持措施。应该说,交通部一次性采取这么大的力度支持一个省区的交通建设在以前是没有过的,这充分体现了交通部对新疆公路交通建设的重视和支持,充分体现了新疆交通在西部大开发及全国交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王乐泉代表自治区对交通部一贯对新疆交通事业发展给予的支持和帮助表示了感谢。他说,这个签字仪式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新疆公路运输在多种运输手段中占有重要地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路运输的比重会加大。“要致富先修路”已成为共识,且被内地和沿海的实践证实。自治区将参照西部各省区对公路建设的优惠政策和新疆铁路建设的优惠政策,尽快研究出加快公路建设的决定,为公路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首先,“十一五”期间,“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仍将是自治区公路建设最基本的筹资模式。自治区各级政府将采取有力措施,支持收费公路的建设、发展和管理,从2006年1月1日起,取消高速公路免费通行证,各级党政领导要亲自带头,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为实施“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建立公路建设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其次,区级财政每年新增收入中的5%,专款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对于农村公路建设,各地州市自筹资金用好一事一议政策,对公路施工企事业营业税、拖拉机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税费专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