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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第35次常务会议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0月28日   来源:广西自治区政府网站

  10月27日上午,广西自治区主席陆兵主持召开自治区十届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自治区本级大额专项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办教育的决定》、《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和有关有功人员的表彰奖励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征兵工作条件修正案》。

  会议认为,制定实施《自治区本级大额专项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十分必要。对自治区本级大额专项建设资金进行规范管理,有利于集中财力办大事,有利于提高大额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利于政府及时了解和掌握大额资金的用途,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会议原则通过了该《办法》。

  会议指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广西自治区的民办教育事业蓬勃发展,民办教育机构从2000年的1419个发展到2004年的3124个,在校生总数从27.72万人发展到57.01万人。会议认为,为加快发展广西自治区的民办教育事业,统筹解决民办教育中存在的区域布局和区域发展不平衡、民办学校规模偏小、教学质量不高等问题,制定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办教育的决定》是非常必要的。会议原则通过了该《决定》,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大力支持广西自治区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民办教育创造一个宽松的政策环境,同时,民办教育机构也要提高办学质量,杜绝乱收费等现象的发生。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和有关有功人员的表彰奖励办法》。

  会议认为,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于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对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确保广西自治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进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十分必要。会议原则通过了该《暂行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关要求,推动广西自治区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工作,逐步建立具有广西自治区特色的循环经济体系,促进广西自治区经济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的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会议原则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征兵工作制度,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征兵工作条例修正案》。会议要求有关部门根据会议提出意见对该《条例修正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