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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等举行发布会部署手机违法短信息治理工作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01日   来源:公安部网站

    11月1日,公安部、信息产业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在亚洲大酒店亚洲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手机违法短信息治理工作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由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主持,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副局长赵志国,公安部办公厅指挥中心主任程人华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事务处负责人张劲松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介绍说,近年来,随着通信产业的迅速发展和银行业务的不断拓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手机发送短信息实施诈骗、传播违法信息的情况日渐突出,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为了有效遏制利用手机发送短信息从事诈骗、传播违法信息等活动的发展势头,从源头上根治利用手机短信息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确保正常的社会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公安部、信息产业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11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展手机违法短信息治理工作。

    武和平说,这次手机违法短信息治理工作的重点是广大人民群众接触多、影响大、反映强烈的违法发送手机短信息的行为,具体包括:一是假冒银行或银联名义发送手机违法短信息进行诈骗或者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二是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内容或者教唆犯罪、传授犯罪方法的;三是非法销售枪支、弹药、爆炸物、走私车、毒品、迷魂药、淫秽物品、假钞、假发票或者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的;四是发布假中奖、假婚介、假招聘,或者引诱、介绍他人卖淫嫖娼的;五是多次发送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以及含有其他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内容的。

    公安部、信息产业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积极发动群众,及时获取利用手机违法短信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由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直接受理群众对手机违法短信息的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要坚决依法查处,并视情通过有关部门对涉案手机停止服务,对涉案银行账户予以冻结,同时依据违法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及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依法追究有关涉案人员的责任。

    据悉,日前,公安部、信息产业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专门就此次治理工作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通信管理部门、银行业监管部门以及电信运营企业、金融机构要密切配合,建立协调、顺畅、高效的日常打击处理工作协作机制,认真开展治理手机违法短信息的工作,从源头上根治发送手机违法短信息的行为,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辛文)

    附一:利用手机短信息实施诈骗的几种常见手段

    1、“您的朋友13XXXXXXXXX为您点播了一首XX歌曲, 以此表达他的思念和祝福,请你拨打9XXXX 收听”。——回电话听歌可能会造成高额话费。

    2、屡次听到铃声,一接电话又挂。按照号码回拨,对方的 录音提示:“欢迎致电香港六合彩……香港中心驻为广大彩民爱好者提供信息,透露特码。联系电话1395983XXXX。”——以非法“六合彩”招揽客人,而回电话可能既损失话费又容易上当。

    3、“XX,我现在在外出差,手机马上快没钱了,麻烦帮我 买张充值卡,再用短信告知卡号和密码。”——该机已被盗,现持机人用盗得的手机发送短信给手机通讯录内的联系人,骗取对方话费。

    4、“你好,移动通信公司现在将对您的手机进行线路检测, 请您暂时关闭手机3个小时。”——因某种原因泄漏了家庭电 话号码,行骗者可能在你关机的时候以“要求汇款”等事由诈骗 你的家人或朋友。

    5、“我是X公司的工程师,现在将对你手机进行检查,为配合检查,请按#90或90#。”——若按指示进行按键,SIM卡卡号可能被骗取,行骗者利用该卡肆无忌惮地打电话。

    6、收到开头为0941或0951的未接来电,一回拨即收费500元。——利用0941、0951加值型的付费电话。

    7、“我是XX省公证处公证员XX,恭喜你的号码在XX抽奖活动中中奖了,奖品是小轿车一部,价值8.8万元,请你带着本人身份证和750元手续费去XX处领奖。”——利用人们的贪利心理设计“巨奖陷阱”。

    附二:近期公安机关查处的手机违法短信息典型案例

    1、厦门市公安机关破获台湾人假冒“银联”公司系列诈骗案

    5月13日,中国银联福州分公司向福建省公安厅报案称,今年3月份以来,不法分子冒用中国银联的名义,发送手机短信息给银行卡用户,谎称用户的银行卡已被人复制盗用,诱骗用户更改数据信息。一旦用户上当询问,犯罪嫌疑人就利用群众信任银行的心理,步步诱骗用户将银行卡内的资金转到所谓“银行账号”上(即犯罪分子开设的账号)。两个月的时间里,已有多名群众被骗,被骗金额达数十万元。福建省公安厅接到报案后,迅速派人进行调查取证,发现该系列案件的受害人、涉案电话及犯罪嫌疑人取款地都在厦门市,即责成厦门市公安局侦办此案,并将之列为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厦门市公安局通过近一个月的侦查,逐步查明假冒“银联公司”诈骗钱财的系列犯罪案件系以台湾人为主的犯罪团伙所为。7月13日,专案组摸清该犯罪团伙基本情况及犯罪窝点后,采取集中搜捕行动,先后将犯罪嫌疑人张志顺(男,3 1岁)、张志祥(男,35岁)、吴光华(男,37岁)、黄耀民(男,29岁,均为台湾人)及潘先红(女,23岁,贵州省人)、程俊萍(女,25岁,云南省人)、严文青(女,30岁,云南省人)等7人抓获,查封银行资金1 00多万元,缴获银行卡、存折68张、手机SIM卡55张、手机9部、短信群发器4台、电脑2台。经查,自5月份以来,台湾不法分子张志顺纠集一伙台湾人和内地人结成犯罪团伙,购置手机、短信群发器、铁通电话号码、银行卡等作案工具,使用铁通虚拟电话为联系电话,以“银联公司”管理处的名义,发送“银行卡有消费记录”的虚假短信息,大肆进行诈骗活动,涉案金额达100多万元。目前,专案组已查实案件22起。

    2、南昌市公安机关侦破徐逸中团伙系列手机短信诈骗案

    9月22日,南昌市公安机关连续接到4名群众报案,称其收到手机短信被告知所使用的银行卡发生商场刷卡消费,请事主确认。事主按照短信所留方式进行操作后,均被诈骗巨额资金。经初步调查,仅9月份,南昌市就发生此类案件13起。南昌市公安机关随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经查,犯罪分子使用的诈骗电话为中国铁通公司的“一号通”电话和南昌地区的小灵通电话,犯罪分子事先购买短信发射器、电子传输、接收服务器、电脑等作案工具,采取异地远程发送短信方式实施作案,分工明确,手段隐蔽。此外,犯罪分子作案使用的银行账号均用假身份证登记。10月8日下午,办案民警在该市建二纬路分理处将前来用假身份证办理银行卡的犯罪嫌疑人朱建伟(男,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人)抓获,从其身上缴获6张假身份证和银行卡;在贤士二路熊村抓获制作假证人员赵福宾(男,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人)。经审讯,二人交代了自9月份以来,先后制作10余张假身份证并用此开设账户后交给犯罪嫌疑人朱进伟的犯罪事实。10月9日,办案民警先后在南昌市般山路、北京宾馆抓获诈骗犯罪嫌疑人朱电清(男,福建省漳州市龙海人)、朱进伟(男,福建省漳州市龙海人)、陈嘉宾(男,台湾人)、王琮顺(男,台湾人),徐逸中(男,台湾人)等5人,缴获作案用银行卡40余张和手机等作案工具。经查,该犯罪团伙以台湾人徐逸中为首,平时主要盘踞在福建厦门、泉州等地,从今年5、6月份开始,先后流窜广州、上海和江苏省苏州、无锡、南京以及浙江省宁波、余姚等地,以同样手法向当地群众发送虚假短信,诈骗得逞20余起,涉案金额40余万元。

    3、甘肃金昌市公安机关侦破王大为团伙手机短信诈骗案

    5月1日,金昌市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在该市一招待所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当场缴获手机短信群发器9台、手机33部、手机卡55张、银行储蓄卡30张及大量手机充电器和欠费手机卡。经查,该犯罪团伙成员王大为(男,34岁)、李锦屏(男,38岁)、康爱民(男,25岁)、康健(男,23岁)、陈亮(男,25岁)均系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农民。今年4月22日,5名犯罪嫌疑人结伙携带大量手机和短信群发器及各类银行储蓄卡从湖南省娄底市乘火车出发,于4月27日到达甘肃金昌市。此后,5人在当地购买了大量手机卡,并通过群发器向天津等地发送办理各类证件、文凭、兑换假人民币等内容的信息1万余条。他们以“先打款后办证”为借口实施诈骗,涉案金额2万余元。

    4、上海市公安局查获一起利用网络通讯技术实施短信诈骗的犯罪团伙

    8月19日以来,上海市浦东新区先后发生多起短信诈骗案件,受害人中有外国籍人员、国内知名人士、公务员及普通群众。上海市公安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开展侦查。经过二十昼夜的艰苦排摸和缜密侦查,办案民警辗转沪、苏、豫、闽等省市,于10月29日,在福建省厦门市先后抓获施文华(男,30岁,台湾彰化县人)等2名台湾籍犯罪嫌疑人、叶伟(男,23岁,福建省寿宁县人)等6名福建籍犯罪嫌疑人,缴获各类银行卡、手机卡、手机、电脑、短信群发器等作案工具和赃物。现已初步查明,该犯罪集团采用当前最先进的网络通讯技术和铁通公司虚拟电话捆绑、转接技术实施诈骗。其主要头目坐镇台湾,遥控指挥台湾籍骨干成员和内地不法分子在广东、福建、浙江、上海、江苏、北京等省市大肆实施诈骗犯罪活动,所得赃款由台湾籍骨干成员负责转移至台湾。7月以来,该犯罪集团成员冒充银行发卡中心工作人员,利用短信群发技术,向上海市手机用户发布银行卡消费确认的虚假短信,待受害者回电质询时,以受害者银行卡信息泄漏为由,提供虚假的公安局电话,诱骗受害者拨打,并按照所谓的更改数据信息操作程序在ATM机上进行存款封存,实际上是将受害者卡内的现金转移到犯罪分子指定的账号。此后,犯罪分子立即将赃款分转至全国各地银行账户,并在当地ATM机上取走。该团伙成员共计作案140余起,诈骗金额高达人民币1000余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