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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市对科技发展体系做出调整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05日   来源:科技部网站

    2003年以来,山西太原市实施了以技术创新计划、产业创新计划、中介体系建设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和科技兴市专项为内容的“3+2”科技计划体系,科技计划的引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大大增强,支持科技进步与创新的重点更加突出。

    从2006年开始,太原市科技计划体系作了调整,将原科技计划体系中的产业创新计划、中介体系建设计划分别调整为“应用推广计划”和“平台建设计划”。调整后的太原市科技计划体系由技术创新计划、应用推广计划、平台建设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和科技兴市专项构成,仍为“3+2”计划模式。太原市2006年科技发展计划确定了26个重点科技专项,突出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和条件平台建设三大重点,项目总数控制在500项以内,经费预算安排5000万元,各计划(专项)项目数与经费额所占科技计划项目总数与经费总额的比例控制在30%、20%、20%、15%、15%左右。

    调整后的3+2科技计划中:技术创新计划旨在提升自主创新、集成创新以及引进、消化、吸收基础上再创新的能力,重点支持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国际科技合作, 落实在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上; 应用推广计划旨在加快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的转化,以及集成创新,扶持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的应用、示范、推广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是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与覆盖率, 落实在高技术含量产品的应用和成果推广中的集成创新上,重在提高成果转化率,形成能力,提高效益; 平台建设计划旨在整合科技资源和创新要素,加强科技事业基础设施与科技创新条件环境建设, 落实在科技创新条件环境建设上; 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旨在支持科技型民营企业的发展,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一批明星科技企业、名牌科技产品和知名科技企业家, 落实在扶持促进科技型民营企业发展上; 科技兴市专项旨在培育科技人才,推动社会各项事业科技进步,加快科教兴市进程, 落实在推动科教兴市工作上。(山西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