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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享受养老金和医补的临时工将被纳入医保范围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09日   来源:北京市政府网站

    北京市享受基本养老金和医疗补助费待遇的原北京市城镇临时工将被纳入医保范围,这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1月7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参保职工门诊开药量等有关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此办法将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通知》规定,北京市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且按照市劳动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北京市城镇临时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享受医疗补助费的原北京市城镇临时工,都可申请纳入医保范围。

    “目前这批人员每月领取5元的医疗补助费,为了减轻他们的医疗费用负担,我们决定将他们吸纳到医保范围中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这批人人数并不多。

    这些原临时工将由所在街道社保所填报《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且享受医疗补助费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审批表》,经所在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同时停发医疗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