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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部署今冬明春消防工作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20日   来源:宁夏日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就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作出部署。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作为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

    今年年初以来,自治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专项治理活动,消除了大量火灾隐患。截至10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3441起,死亡7人,伤12人,直接财产损失570.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10.6%%,直接财产损失下降4.9%%,死亡增加3人,伤人减少12人。

    《通知》指出,自治区虽然未发生特大和恶性火灾事故,但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相当严峻,特别是进入冬季以后,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大量增加,容易发生火灾事故。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自治区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坚持“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指导思想,把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作为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及时部署,狠抓落实。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要根据冬季灭火执勤工作的实际情况,调整充实一线灭火执勤力量,确保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完整好用,随时做好灭火救援战斗准备。要组织好灭火执勤业务训练和实地消防演练,努力提高各级人员的火场指挥能力和灭火战斗力,确保及时有效扑灭火灾。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媒体及消防站开放的宣传优势,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预防火灾的常识以及如何报警、保护逃生等自救方法。同时,各职能部门要重点抓好用火、用电、用气量大的单位、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和在校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同时,各级教育、卫生、建设、文化、商务、工商、旅游等部门,在本系统、本行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歌舞游艺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及学校、医院和生产、贮存、经营使用石油、液化气、天然气管道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为重点,尤其对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出口要进行严格检查,确保畅通无阻。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要督促基层单位认真履行《消防法》赋予的消防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居民区、乡村队、乡镇企业的安全检查工作,解决小宾馆、小娱乐场所、小加工厂等非重点单位、居民住宅和农村柴草堆垛的消防安全问题。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要及时组织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对一些典型火灾事故的查处,及时组织宣传报道,教育和警示广大人民群众,增强社会各方面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觉性。

    《通知》强调,各级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重点在督促各单位整改火灾隐患上下功夫。要狠抓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不放,排除各种干扰因素,切实做到隐患不除工作不止。对逾期不整改的,坚决依法处理,该罚则罚,该停则停,该关则关。对单位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的,要及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逾期不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的具体规定,采取公示和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措施。年底前,各地要公布一批由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促进解决本地区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通知》要求,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贯彻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加强对存放、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的监督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不具备存放、销售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节日期间,各职能部门要做好辖区具有火灾危险性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制定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