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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加快立法进程推进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22日   来源:环保总局网站

    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在11月22日召开的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上指出,要进一步完善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积极推进生物物种资源立法,全面推进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吴晓青所做的工作报告,讨论通过了《全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审议稿)。来自国家发改委等十六个部委的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解振华说,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涉及面广、技术性强、难度大,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当前,我国生物物种资源流失严重,对物种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基础较差,欠账较多,制定一个统领全局的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建立资源保护平台等长效工作非常必要。《全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是一个综合性规划,它体现了各部门规划的重点内容,是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工作的重要成果,是遏止生物物种资源的流失和丧失的重要举措。

    解振华说,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立法是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管理最根本的手段,也是防止生物物种资源丧失和流失最重要的举措。目前我国尚缺少一部综合性的生物物种资源管理方面的法规。下一阶段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的重点,是加快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立法的工作进程,早日制定和颁布我国生物物种资源专项法规,把物种资源保护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我们要在已有调研结果和立法框架的基础上,充分利用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根据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经验,集思广益、共同研究,积极推进物种保护的立法工作。

    解振华说,为了做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要建立和完善生物物种资源出入境管理制度,落实监督检查制度。目前质检、海关、商务等部门正在积极着手制定生物物种资源出入境查验等管理制度;环保总局要与其他物种管理部门共同研究生物物种资源引进和输出的申报、审批和登记管理制度。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审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生物物种资源对外输出的管理和监督,从防止物种流失、把好出入境管理关、解决薄弱环节入手,确立查验的范围、方法、落实关口查验、检疫的技术手段、设备设施,强化重要生物物种资源出境监管,防范对外有害物种入侵。

    解振华说,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协调,各司其责。部际联席会议的职能在于协调解决职能交叉问题和单个部门难以推动的事情,加强薄弱环节的管理,协调解决各部门之间资源共享的问题。过去两年,在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支持与协作下,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部际联席会议取得了良好的工作进展。要充分利用物种部际联席会议这个机制,着重解决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努力改善薄弱环节,堵塞管理漏洞,全面提高保护和管理能力,促进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

    吴晓青对一年来的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进行了总结。他说,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组织开展了大量工作:组织生物物种资源重点调查,制定保护与利用规划,研究建立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加强部门合作,共同推进物种保护和管理工作。在各部门的积极协作下,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生物物种资源破坏流失的现状得到了有效缓解。

    吴晓青分析了当前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了下一阶段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抓紧立法起草工作,尽快出台《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条例》;继续开展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建立相应的管理审批制度。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全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提出以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以保护生物物种资源为目的,以建立合理的资源利用和惠益分享制度为动力,有效保护我国丰富的生物多样性,目标任务明确,措施具体可行,体现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开拓创新精神,既具有前瞻性又符合实际,对我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是指导我国在“十一五”期间开展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行动纲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