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吉林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会议暨表彰大会在长春召开。会议总结了两年多来吉林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取得的成效,表彰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自2001年起,吉林省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几年来,经过三方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吉林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机制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全省9个市(州)的60个县(市、区)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初步形成了多层次的三方组织体系,并初步建立了相互沟通,共同协商的工作机制。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高度重视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截至目前,全省有18.3万名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全省816户重点国有改制企业中的769户中,10.2万名职工重新上岗签订劳动合同。全省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1万余户,覆盖职工184.9万人,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155个,覆盖企业4262户,职工28.6万人。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截至目前,全省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3563件,涉及1.2万人。其中,调节案件649件,裁决案件1646 件。全省共受理劳动争议调解案件2015个,调解结案1299个,结案率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