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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召开立法工作会议 立法要重在保护群众利益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28日   来源:人民日报—华南新闻

    “在以往立法审议中,我们不可否认存在重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有效行使管理权,轻公民合法权益保护的倾向。这些都要在明年工作中克服。”在27日召开的2006年广东省立法工作会议上,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启权的发言让人眼前一亮。因为每一句话都落在问题的实处,而这也正是该省明年立法工作规划最大的特色。

    立法重点———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2006年广东立法计划草案共安排了36个项目,其中立法重点12项,几乎都是最让百姓揪心的问题,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食品安全条例、劳动争议仲裁条例、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这些条例内容涉及的都是百姓生活中息息相关的权益,都关系到和谐广东的建设。

    今年,该省首次建立了《2007年-2010年立法规划项目库》,以加强立法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衔接。今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确定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将主要从立法规划项目库中筛选。记者看到,目前项目库中共有56个条例名目,每一个项目都附有详细的立法依据、必要性和主要内容。如拟制定的广东省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就是为了针对政府投资存在的决策拍脑袋、工程上马拍胸脯、工程烂尾拍屁股,解决主体缺位、监督缺失问题。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丽满说,项目库的制定将有利于有关起草部门及早开展调查研究,使立法准备更为充分。同时,立法规划项目库的内容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动态、开放的,将会随着政府、人大代表和群众的立法建议而立、改、废。

    切实减少部门利益对立法的影响

    “当前一些法规草案质量不高的最突出问题就是部门利益问题。”钟启权说,这一在全国立法工作中都存在的普遍现象将是广东省人大明年工作的攻关重点和难点。

    钟启权主管了多年人大立法工作、参与无数立法审议,他的体会道出了很多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的感受。“部门利益对立法影响主要表现在:有利则争,无利则推,不利则阻,他利则拖,分利则顶。”由于目前省级人大的立法草案大多由政府相关部门起草,在这一过程中由于部门利益作祟,一些改革发展迫切需要、群众呼声强烈的立法难以协调、迟迟不出台,而一些主要体现部门利益的法规草案却出现“赶着送审”现象。

    为此,广东省人大确定今后法规草案审议的重点之一是规范行政行为,依法把握有关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的设定,防止立法中“利益部门化”和“部门利益法制化”的倾向。同时,省级人大常委会还将提前介入法规起草工作,完善法规草案指引制度,避免由政府部门“一手包办”法规草案。

     让人大代表充分表达利益诉求

    立法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不同利益的整合、协调、平衡的过程。因此,广东省人大在今天的会议上提出,平衡各种利益要求的最好办法,就是让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到立法过程中,把各自的利益诉求充分表达出来。

    广东省人大代表有14万人,代表着社会各阶层方方面面的利益。今后,广东省人大代表对立法的参与将体现在立法的前后:一是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参与法规提议、起草、调研和审议过程,二是建立法规实施情况的反馈机制,对法规实施绩效进行评估。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在这一过程中,要坚决克服重公权、轻私权,重管理、轻服务,重许可、轻监管,重处罚、轻教育的倾向。既要把握法的管理功能,更要强化法的服务功能和保障功能;正确处理好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记者张翼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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