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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要求切实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管理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31日   来源:铁道部网站

    随着国内部分城市对燃放烟花爆竹由禁放改限放,烟花爆竹运输大量增加。铁道部近日要求,切实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管理,确保危险货物运输安全。

    铁道部要求,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危险货物运输大检查,切实加强烟花爆竹运输管理,严格审查托运人资质和公安部门发放的《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严格审查托运人在运单上填写的品名、数量、有效期和运达地点,并与《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内容一致。

    对以氯酸钠、氯酸钾等配制的烟花爆竹,托运人须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部门批准的《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并经发送铁路局审批后方可办理运输,未经批准的不得承运。对未经过铁路局批准改变了包装形式的,一律禁止受理。烟花爆竹限使用木底板按整车办理运输。装卸搬运时要轻装轻卸,整齐平整码放,防止倒塌。

    同时,烟花爆竹的发到地点必须符合有关办理规定;存放必须使用专用仓库,必须设有避雷装置、防爆灯及低压防爆开关;仓库内应保持清洁,隔绝热源和火源;堆垛与堆垛间应有0.5米以上的间隔。仓库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严格落实安全巡守和值班制度。

    铁道部强调,装有烟花爆竹的车辆在站停留时,车站应采取监护措施,防止烟花爆竹被盗和破坏事件发生。同时,托运人应会同车站建立完善的烟花爆竹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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