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路土地管理工作会议4月24日召开。会议总结了近三年铁路用地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铁路用地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了“十一五”期间铁路用地管理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要求全路土地管理系统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努力开创铁路用地管理工作新局面。
铁道部党组书记、部长刘志军对铁路用地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专门作出批示。刘志军指出,铁路用地是运输生产的重要基础,是维护铁路运输安全的重要条件,是铁路经营的重要资产,是铁路改革与发展的重要资本;铁路用地管理工作是铁路跨越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希望铁路土地管理系统牢固树立铁路用地管理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土地资产价值意识和科学管理意识,紧密围绕为铁路建设、运输安全、铁路改革提供保障服务和土地价值实现等基本任务,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积极推进铁路用地从资源管理向资源和资产并重管理转化,从静态粗放型管理向动态集约型管理转化,确保铁路用地资产保值增值,为我国铁路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和服务。
铁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亚东出席会议并讲话。部副总工程师张曙光主持会议。胡亚东指出,自2003年6月铁道部组建土地管理局以来,铁路用地管理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用地基础管理得到明显加强;用地资产处置得到严格规范;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得到依法设立;配合建设项目用地发挥积极作用;铁路改革土地资产处置取得新成绩;用地执法监察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分析了铁路用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十一五”期间铁路用地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明确了“十一五”期间铁路用地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部党组的总体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铁路用地管理工作全局,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坚持集中统一、分层负责、严格制度、规范行为的指导方针,进一步理顺管理关系,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基础工作,强化权益保护,优化用地配置,实现铁路用地资产保值增值,为全面深入推进铁路跨越式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胡亚东强调,集中统一,就是所有铁路用地必须由铁路部门集中统一管理,铁路用地资产的处置和收益权责必须统一由铁道部和铁路局负责。分层负责,就是按照铁路局直接管理站段体制,铁路用地实行扁平式管理。铁道部是全路土地管理的最高责任者,铁路局是管辖范围用地管理的主体,铁路局局长是用地管理第一责任人,土地房产处处长是用地管理业务第一负责人,土地管理办公室和站段不具备用地资产处置权能。严格制度,就是必须依法建立健全严格的铁路用地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通过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全面加强铁路用地专业管理,实现铁路用地功能和价值。规范行为,就是铁路用地管理的一切行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铁道部有关规章办法,确保依法行事,规范操作。
会议强调,落实用地管理总体要求,全路土地管理系统要重点发挥好四个作用:围绕运输生产安全,发挥铁路用地保障作用;围绕铁路建设,发挥铁路用地支持作用;围绕铁路改革,发挥铁路用地服务作用;围绕实现土地价值,发挥铁路用地资产监管作用。
会议指出,“十一五”期间,全路土地管理工作要重点抓好八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实现四个转变;二是理顺管理关系,明确管理职责;三是加强规划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四是围绕运输生产,提高服务水平;五是盘活土地资产,提高利用效率;六是适应改革需要,提供服务保障;七是强化基础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八是完善监察职能,严防用地流失。
铁道部运输局土地管理部主任董雅新作了会议总结。(记者高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