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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税局采取三项具体措施服务新农村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30日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黑龙江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训班结束后,省国税局立即召开了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认真传达学习省委钱运录书记和省政府张左己省长、申立国副省长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联系国税部门实际,研究制定了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措施:一是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切实加大征管措施,确保完成税收征收任务,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财力支持;二是采取有力措施,把国家出台的各项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到位、辅导到位、执行到位,确保广大涉农企业和业户依法足额享受税收优惠,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三是认真做好帮建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工作,成立帮建工作领导小组,与试点村对接了解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帮建工作方案,在加大财力、物力投入的同时,在信息、技术等方面予以帮扶,确保帮建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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