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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城市商业银行风险处置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5日   来源:银监会网站

    中国银监会在近日召开的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工作会议上披露:2005年,在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银监会坚持“一行一策,分类监管”的原则,建立风险识别机制和风险提示制度,推进城市商业银行监管工作,城市商业银行有效监管取得明显成效,风险处置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几年来,银监会初步建立了监管部门与地方政府间化解地方银行金融风险的沟通机制,不断加强与相关省、市政府的协调,强化风险处置工作的指导。银监会将风险分类中的五、六类行确定为风险处置工作重点关注行,明确风险处置的指导思想、风险处置方式以及风险处置目标,要求有关银监局对重点关注行建立风险提示制度。其中,辽宁、河南等省政府动用财力28.89亿元,使辖区内的六类行经营状况有了明显改善,风险处置工作有了很大改观,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另外,有一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已在不良资产第一次剥离或置换的基础上,又开展了第二次剥离或置换工作,有一部分城市商业银行通过管理体制和内控机制的再造,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和核销力度,促进了风险处置工作向纵深发展。

    据统计,2005年,在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推动下,以五、六类行风险处置为重点的城市商业银行风险处置工作呈现了“重点突破,综合治理,创新方式,效果显著”的特点,城市商业银行总体风险状况明显好转,资产质量大幅度提高。截至2005年年末,全国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贷款率实现“双下降”,其中,不良贷款余额841.6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7.73%,分别比年初减少217.04亿元和降低3.96个百分点。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为5.13%,比年初提高3.82个百分点,达标行达到了36家,较年初增加18家。

    按照原分类标准,2005年年末经营管理状况较好的一类行、二类行分别为36家、5家,风险程度较高的五类行、六类行分别为1家、 3家。城市商业银行整体经营和风险状况较2004年有了明显改善,其进步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风险程度高的五、六类行数量由11家减至4家,成绩显著;二是整体趋势向好,三、四、五、六类行数量大幅减少,向经营状况好的一、二类行集中;三是一类行数量增加较多,共计增加19家。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近几年,城市商业银行在改革、创新、联合重组、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和风险处置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经营管理水平有所提升,保持了稳健发展的良好势头,特别是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近几年大幅下降,按照原有标准进行分类,已不能反映城市商业银行现实风险状况及个体的差异性,因此,银监会对2005年城市商业银行分类标准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根据新的分类标准,全国112家城市商业银行具体分类结果是:一类行31家,二类行18家,三类行26家,四类行30家,五类行4家,六类行3家。

    银监会今年将继续推进五、六类行风险处置工作,推动有关方面制定切实有效的风险处置方案,督促其全面、认真贯彻落实方案的各项措施。努力解决部分风险较高的省会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问题,立足于全面治理和综合整治,解决省会城市商业银行风险问题。推动督促四类行加强综合治理,防止中等水平城市商业银行滋生风险。对于风险状况不断恶化,地方政府无力或无意救助的行,要研究其市场退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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