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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实施“平安计划”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20日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从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农民工“平安计划”于近日在全省实施,将以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矿山、建筑和机械制造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进全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平安计划”提出,今年底浙江省将基本实现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加快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明年底,全省26个经济发达县(市)实现工伤保险全覆盖;半数以上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2008年底前,全省实现工伤保险基本全覆盖。

  在煤矿、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将通过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手段,尽快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同时,结合矿山、建筑企业的生产特点,积极探索工伤保险简易处理程序、工伤认定“绿色通道”等办法,在参保、认定、鉴定和享受待遇等环节切实做好服务。

  浙江省“平安计划”还包括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要求各地尽快将农民工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重点解决大病住院医疗保险,可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账户。同时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允许其按照较低的费率参保缴费,退休时享受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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