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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11日   来源:人口计生委

    (四)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引导人口有序迁移和合理分布。

    我国正在经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人口流动和迁移。要高度关注并深入研究人口流动与迁移问题,把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作为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的重大战略,实现资源在城乡、区域间的有效配置,把人口分布与生产力布局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人口发展与经济振兴、社会进步的有机统一。

    探索利用国土规划引导人口合理分布的有效途径。科学确定主体功能区,根据资源优势确定产业发展方向,坚持市场导向,通过政策引导和项目推动,发挥比较优势,形成各具特色的经济区和经济带,扩大就业容量,广泛吸纳流动迁徙人口。打破条块分割,协调区域利益格局,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良性发展局面,促进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生态脆弱地区的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和监测工作,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实施积极的生态移民政策,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建立以流动人口流入地管理为主、流入地与流出地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流入地政府提供劳务需求信息,并与流出地合作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引导人口的有序流动。流入地政府要为流动人口提供必要的条件,保护其合法权益,尤其要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解决好流动人口就业、就医、定居、社会保障及子女的受教育问题。逐步使流动人口享有与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公共服务。

    (五)加强人口发展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牢牢把握我国在国际人口发展事业中的战略主动权,进一步发挥负责任人口大国的作用。按照“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和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确立的基本精神,从基本国情出发,促进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

    进一步加强与国际社会在人口发展领域的合作与交流。营造国际社会客观评价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舆论环境,争取国际社会的广泛理解和支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推动国际社会的合作,学习、交流和借鉴人口发展的先进经验和理念,关注世界人口发展的趋势,把握人口发展的共同规律;通过平等对话、协商交流,促进南南合作,倡导相互尊重、共同发展的伙伴关系;充分利用国际市场,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六)切实加强对人口发展事业的领导。

    实施新的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是全社会共同的事业,关键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以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

    加快建立和完善人口发展宏观调控体系,推进人口发展问题的综合治理,统筹协调人口战略、规划和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继续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加强对出生、婚姻、死亡、流动、户籍、就业、教育、医疗、税收、社会保障等人口管理制度的统一协调。

    建立稳定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投入保障机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教育、技能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加大对西部、农村和贫困地区人力资本建设的转移支付力度。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引导企业、个人等向人的全面发展投资。

    进一步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制度。切实加强对人口发展事业的统一领导,认真研究、组织实施新时期人口发展战略规划。把落实人口发展目标情况纳入地方各级党政领导政绩考核内容,切实做到认识、责任、措施、投入“四个到位”。同时,注重发挥非政府组织的积极作用。

    [1] 总和生育率:一定时期(如某一年)各年龄组妇女生育率的合计数,说明每名妇女按照某一年的各年龄组生育率度过育龄期,平均可能生育的子女数,是衡量生育水平最常用的指标之一。

    [2] 人口再生产类型:与一定生产力的发展阶段相适应的人口出生率和人口死亡率,以及人口自然增长率三者相结合而形成人口再生产的特征,依据这些特征人口再生产区分为不同类型。人类历史上有三种人口再生产类型:原始的(高出生率、极高死亡率和极低自然增长率)、传统的(高出生率、高死亡率和较低自然增长率)、现代的(低出生率、低死亡率和低自然增长率)。原始人口再生产类型与采集、狩猎经济时代相适应;传统人口再生产类型与以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农业经济时代相适应;现代人口再生产类型与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基础的社会化大生产经济相适应。三种人口再生产类型的更替不是偶然的,而是生产力革命的客观必然结果。

    [3]更替水平:指这样一个生育水平,同一批妇女生育女儿的数量恰好能替代她们本身。一旦达到生育更替水平,出生和死亡将逐渐趋于均衡,在没有国际迁入与迁出的情况下,人口将最终停止增长,保持稳定状态。这个过程所需的时间依人口年龄结构的不同而不同。目前,几乎所有发达国家的生育率都已达到或低于更替水平。一般认为,总和生育率为2.1即达到了生育更替水平。之所以为2.1而不是2.0(一个孩子对应父母中的一个),是由于在出生时,男孩数要略多于女孩数,且一部分女孩将在育龄期前死亡。发展中国家的死亡率较高,因此,达到生育更替水平的总和生育率一般高于2.1。

    [4]低生育水平: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总和生育率低于更替水平。

    [5]人口抚养比:指人口总体中非劳动年龄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通常用百分比表示。说明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大致要负担多少名非劳动年龄人口。用于从人口角度反映人口与经济发展的基本关系。根据劳动年龄人口的两种不同定义(15-59岁人口或15-64岁人口),计算总抚养有两种方式。

    [6]人口红利: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使人口年龄结构变化依次形成从高少儿、低老年型的高人口抚养比,到低少儿、低老年型的低人口抚养比,再到低少儿、高老年型的高人口抚养比的三个不同阶段。在第二阶段,劳动年龄人口比重高,人口抚养负担轻,人口生产性强,社会储蓄率高,有利于经济增长。这一人口年龄结构最富生产性的过渡时期通常被称为人口红利期,人口年龄结构对经济增长的这种潜在贡献就是人口红利。

    [7]人口老龄化:指人口中老年人比重日益上升的现象。促使人口老龄化的直接原因是生育率和死亡率降低,主要是生育率降低。一般认为,如果人口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7%,或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0%,那么该人口就属于老年型。

    [8]出生人口性别比:是活产男婴数与活产女婴数的比值,通常用女婴数量为100时所对应的男婴数来表示。正常情况下,出生性别比是由生物学规律决定的,保持在103~107之间。

    [9]我国的三次出生人口高峰:第一次出生人口高峰出现在1951-1958年,形成了中国人口规模“由缓到快”的增长基础;第二次出生人口高峰出现在1962-1976年,是由于灾害后的补偿性生育和年龄推移形成的;第三次出生人口高峰出现在1985-1991年,是由于前两次出生人口高峰年龄推移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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