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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低 将建社区矫正试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24日   来源:浙江日报

    截至去年底,全省30个社区矫正试点县(市、区)已接收社区矫正对象7000多名,解除矫正1700多名,矫正对象的再犯罪率保持在0.2%以下,远低于全国1%的平均水平。这是记者从23日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介绍,浙江省去年重点建立健全以司法所为主体的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机制,全面推广司法与信访联动、人民调解与治安行政调解相结合的联调机制,去年全省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198738件,调处成功率为97%。同时,社区矫正扩大试点工作在全省11个市全面启动,已有410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开展试点工作,并建立了一批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公益劳动基地和就业基地。

    此外,全省去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861件,比上年增长21%;法律援助机构和“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解答法律咨询2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9%;75%的村、73%的社区达到了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的达标要求。

    今年,浙江省将加大在民营企业、行业协会、集贸市场、经济开发区等建立调解组织的工作力度,推广建立帮教安置工作协会,加快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建设步伐,推进社会志愿者激励机制和社会化管理机制的创新,力争到年底全省有二分之一的县(市、区)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章猛进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还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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