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城市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的保障,2007年上半年,山东省所有设区城市污水处理费将提高到1元/吨,29日召开的全省环保工作会议公布了这一决定。会议确定,山东今年将继续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把重点流域污染防治、燃煤电厂脱硫、农业面源防治落到实处。副省长才利民就全省环保工作作了部署。
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转不正常,是造成污染减排不力的重要原因。山东目前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103座,但正常运转率只有55%。污水处理费偏低和收缴不足,是导致许多厂不能正常运转的主因。山东确定,今年设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要达到70%,县城和县级市达到40%。
各市要制定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减排任务。对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将采取“区域限批”措施,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要坚决制止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建设;各地新、改、扩建燃煤机组必须同步安装脱硫装置,其新增二氧化硫指标只能通过现役机组脱硫削减和小机组关停腾出容量获得。 (李文明 黄玲 韩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