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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校招生将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09日   来源:河南日报

    4月5日,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今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中将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如考试环境整治不力,将取消考区、考点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资格。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考风考纪的严峻性和加强考试管理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不发生失泄密和集体舞弊。

    继续实行县与县推磨交换监考员制度和跨省辖市异地派遣巡视员、定点包场巡考的办法。本校教师不得安排在本校监考,有直系亲属参加高考的教师和高三教师不得担任监、巡考。

    要采取人防和技防并举、严防和严打并重等有力措施,更加有效地防范和打击有组织、有预谋地利用现代通讯工具团伙作弊。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如考试环境整治不力,将取消考区、考点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资格。(记者 王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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