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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建立健全社保体系让低保制度覆盖全市农村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05日   来源:广西日报

    南宁市积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让低保制度覆盖全市农村。从4月起,该市10万个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50元的农村居民,每人每月可领到一份基本生活保障金。目前,南宁市低保金发放工作正在紧张进行。

    南宁市今年把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列入2007年为民办实事的20项民生工程之一。该市有关负责人指出,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要求,也是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南宁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

    加大财政投入是南宁市快速度、大范围施行农村低保金制度的前提。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南宁市政府对收入难以维持最基本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额救助的社会救济制度。南宁市从去年10月开始,把“低标准、窄范围”运行的农村低保制度改为“应保尽保”制度,市财政拨款1000万元,加上县、区财政的筹集,自治区、国家的扶持,在全区率先实行了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制度,将救济对象扩大了6万多人。目前,该市除对部分低保对象的纯收入再次审核审批外,其他已经批准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居民,平均每人每年都能领到300元左右的低保金。

    南宁市施行农村低保制度严格按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发放等规定程序办理。这项工作开始之初,很多农民不相信政府会发钱给农村困难户。经过民政部门和乡村干部反复宣传,他们才打消顾虑,提出申请。受理了农民的申请后,民政部门又逐一对这些农民的年纯收入进行调查审核,然后经过村民评议,张榜公示,再将材料上报,工作量较大,而且繁琐。

    南宁市民政部门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转变干部作风,加快政府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有效促进这项工作的快速、扎实、稳健地发展。目前,该市可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农民每月都能按时到当地银行或信用社领取低保金。

    像这样公共财政制度性覆盖低收 入农村居民,在南宁尚属首次。该市农民万分感激党和政府的关怀。宾阳县古辣镇刘村的张佩珍过去一直是被照顾的困难户,她非常感谢政府。她说,今后她可以将更多的奖金投入生产。横县校椅镇石井村的低保户李某,决心在政府的扶持下,发奋努力,争取尽快摘掉低保帽子,减轻政府的负担。

    短评:这一缕阳光真暖

    南宁市10万低收入农民通过覆盖全市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享受到了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

    这一缕阳光真暖。列入低保的农村居民,平均每人每年能领到300元左右的低保金。这300元从绝对数来说确实不多,对于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50元的农村居民来说,却是雪中送炭,解了基本生活的燃眉之急。更重要的是,此举让农村困难群众直接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激发他们努力搞好生产的热情。

    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由公众创造的公共财政,应该为公众需要服务。因此,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应成为安排公共财政支出最基本的指导思想。相对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而言,目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滞后。南宁市加大对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财政投入,其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将公共财政的阳光撒向农村。

    关注民生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关注民生要从具体的事做起,通过一件件实事,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正是切实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

    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提出,要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希望各地努力推进这项工作,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的范围更广,温暖着更多的人。(赵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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