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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全国首次公布社会福利发展“十一五”规划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10日   来源:浙江日报

    未来五年,浙江省社会福利事业将由补缺型转向适度普惠型,由过去重点关注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转向生活质量提升。浙江省发改委、省民政厅今天(5月9日)公布了《浙江省社会福利发展“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据介绍,把社会福利事业提升到政府层面并做出专项规划,在全国尚属首次。

    《规划》对政府或社会建立面向城乡老年人、精神病人、孤残儿童等弱势群体的福利机构,规定了明确的“底限”。

    未来5年,浙江省综合社会福利机构床位数年均增长10%;每年要新建2至3所儿童福利机构。到2010年基本达到11个设区市都拥有一所儿童福利院,并在孤残儿童相对集中的县(市)建儿童福利机构。同时每个县(市)和有条件的区建一所救助管理站,在11个设区市建立流浪儿童保护中心;全省优抚床位数在“十一五”期末要达到1500张,确保收治“三无”精神病患者和其他特困精神病人的床位数达6000张。

    要全面加强公共文化、教育、卫生等项目建设,“十一五”期间,所有县(市、区)都要建有老年大学和老年电大分校;彻底消除学生因贫困辍学现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农村饮用安全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

    凸现社区福利服务网络建设和服务,成为《规划》最大亮点。八成以上的街道要建有30张床位以上的住养机构和配套福利服务设施,有条件的村(居)要建有100平方米以上的服务站,同时实现免费为外来学龄前儿童提供托管服务。

    慈善事业将成为浙江省福利事业的重要补充,到2010年,力争使全省慈善捐款达到GDP的1%。逐步整合社会救助、社区福利服务、福利机构(设施)等信息资源,形成统一归口、统一服务的运行系统,全面建设社会呼叫系统,开展上门医疗、家政等服务。(记者 汪成明 通讯员 廖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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